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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4 15:40
单位名称 千阳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落实全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计划、规定及工作措施;协调组织县大病保险窗口落实相关大病医疗保障服务政策、运行等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政策法规及药品监测分析、调研工作。
住所 千阳县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薇
开办资金 14.9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9万元 17.6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医疗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立足医保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一是中心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队先后多次先后到县文化广场、社区、镇、村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医保政策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咨询医保政策群众11340多人,义诊600余人,同时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2022年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万余人,让参保群众享受快捷的医保服务。二是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结合开展。医疗保障涉及民生领域,关乎民生福祉,将两项活动有机结合,按照县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入镇、村(社区)、两定机构、参保单位、医药企业,采取实地走访、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形式,开展“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用心感知群众冷暖疾苦,用情解决好群众关切期盼。对走访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着力解决好群众最期盼的民生实事和企业最迫切的发展要事,实现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走访帮扶“全覆盖”、基本医保参保率稳步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各类信访事项持续下降、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目标,不断转变医保工作作风,不断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效二、以服务民生为本,全力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政策梳理执行到位。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严格执行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大病起付线5000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救助70%,其他纳入低收入范围或易返贫致贫的脱贫人口救助50%的政策。(二)特殊人群参保到位。2022年,全县参保117582人(其中城乡居民108358人,城镇职工9224人),参保率达99.61%。实现已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100%参保,全县38355名脱贫人口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其中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5067人,视同参保3288人;三类监测对象906人,其中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868人,视同参保38人;1-12月份动态新增脱贫人口278人,其中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34人,视同参保44人;新增监测对象160人,其中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47人,视同参保13人,规范特殊人群视同参保佐证资料收集,建立2022年特殊人群参保台账68本,分发各镇、村,实现账实相符、县镇村台账统一。(三)资助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度参保资助脱贫不稳定人口450人6.7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资助408人13.0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资助5916人88.7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资助1056人1.05万元;全县已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人员参保率达到100%。(四)医保预警监测实现“闭环运行”(动态监测)。严格执行脱贫人口自付1万元,普通群众自付2.6万元的监测标准,1-11月份共上报重点监测对象550人,其中脱贫人口360人、城乡居民190人,按时向市局进行反馈上报,并及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和涉及乡镇,进一步核实研判,对符合慢特病和“两病”条件的,由经办中心负责督促各镇中心卫生院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共办理慢病249人;高血压、糖尿病两病106人。(五)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2022年,按照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安排,我中心帮扶高崖镇阳川寺村,帮扶脱贫户15户,坚持每月进村帮扶4次,到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积极为村上和帮扶脱贫户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培训2次。三、持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医保保障能力(一)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管理。完成了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调研摸底工作,于8月1日执行了2021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我们对11家医疗机构3912项医疗服务项目逐条进行核对,对不规范收费项目现场进行督导整改,对于违规收费项目,我中心协同经办中心进行逐一核查核实并作出相应扣款处理,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二)积极推动国家集中采购工作。一是组织医疗机构落实七批次药品及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人工晶体、心脏支架、滞留针等高值医用耗材申报、采购、使用工作,全县11家公立医疗机构带量采购7个批次,共报190多个品规。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5%,完成约定采购量均超过100%。二是加强对全县11家医疗机构48家配送企业备案资质复核,保障集采药品耗材的采购使用。三是完成国家组织的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二批(第二周期)、第四批、省际联盟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对结余留用资金505405.4元进行了兑付,进一步激励医疗机构使用国家集采品种。四、严格措施落实,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县医保局的领导下,我中心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中心人员自身主观能动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参加县隔离点和两站一场及交通卡口执勤值守,两名同志参加了县隔离点和宝鸡火车站的防疫工作,按照疫情防控交通卡口执勤安排,中心全体人员参与南湾岭交通卡口值班,做好进出车辆查验工作,切实守住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二是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杀,外来人员扫码测温,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中心所有人员(包括退休)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率100%。三是成立疫情防控排查小组,对所包抓水木清华1号楼进行户内人员摸排、信息登记、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核酸检测宣传动员等,建立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台账,落实扫码、测温、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做实网格化疫情防控。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扶贫政策,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要求,以医保扶贫工作为统领,聚焦工作重点和难点,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今年以来,我中心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2023年,我们将以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在“一城三区四基地”的目标引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医保局中心工作,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发扬“三三制”工作法和干部在编要在岗,在岗就要在干,在干就要在行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做出更大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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