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和实施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 |
住所 | 长武县城南街 | |
法定代表人 | 魏志刚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长武县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采购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本着“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目标。经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做到了及时采购、精细采购、规范采购、廉洁采购,为提高我县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业务开展情况(一)2022年,我们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98号)文件规定,限额以上项目全部采用“全流程”操作,依法发布采购公告,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推荐名次,发布结果公告,上传合同和履约验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2022年,我县政府采购完成项目134个(其中:公开招标24个、竞争性磋商84个、竞争性谈判15个、单一来源1个、询价10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9739.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369.99万元,节约资金369.4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87%。(其中:采购中心完成项目31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835.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784.77万元,节约资金51.0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8%。) 分类执行情况是:货物类采购完成41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5668.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576.07万元,节约资金91.9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2%;服务类采购完成55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6776.3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679.05万元,节约资金97.2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44%;工程类采购完成38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7295.0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114.88万元,节约资金180.2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47%。(三)协助洪家镇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项目、标准、补贴方式、金额等全面登记,查清发放项目、发放资金、发放“一卡通”数目,做到不漏项目、不漏环节。(四)完成疫情期间包抓小区的值班事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全部邀请评审专家验收,采购中心与采管股派员全程参与,做到项目采购保质保量。2022年共参与项目验收24批次,所有项目全部通过验收。(二)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财办采〖2020〗7号)文件规定,我们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指导并督促采购单位发布采购项目合同公示。2022年在省采网上共发布34条合同公示。(三)完成我县2022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局采购科;并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送月报表。(四)新建开(评)标场地、完善的管理制度情况2022年6月,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一楼二间图书室、一间库房改造成开(评)标室,专门用于采购中心开(评)标活动。并购置大、小会议桌椅2套、空调2台、投影仪1套、办公电脑1台、打印机1台。采购中心根据工作程序制定制度牌,并印制张贴上墙。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年来,虽然围绕中心工作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局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二是业务知识掌握的不够深。三是调研不够,使工作有些被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政府采购工作系统而复杂,涉及面广而细,为不断提升业务服务水平,中心工作人员刻苦学习《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加强自身业务、职业道德素质的学习与修养,善于从各类专家、兄弟采购中心学习和积累各种专业知识。2、打造阳光采购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在行为准则上坚持做到“四要四不要”,即:一要及时采购,不要人为增加环节。凡立项采购的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二要精细采购,不要马虎大意。对每一项采购项目都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努力做到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质疑;三要规范采购,不能违反原则。在组织采购活动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意气用事,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四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3、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抽取评审专家,做到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凡是涉及我县的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均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率达到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健全业务制度体系,推进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精神,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全流程操作,在采购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明确各自责任,使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紧密配合,规范、高效的完成采购工作。5、严格组织并参与项目验收。除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验收外,其它开标的项目全部纳入邀请评审专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做到项目采购保质保量。四、下年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随着采购工作越来越规范,深感知识和水平急需提高,为了开拓眼界,提高专业水平,避免出现闭门造车的现象,工作中要加强市场调研工作,继续与各县(区)采购中心加强交流和沟通,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二)提高质量效率,促进廉政建设。2023年,我们继续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制定的采购目录及标准,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同时要树立规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规范程序,同时将整个采购过程置于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监督之下,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三)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供应商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时,一律免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四)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合同及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作为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应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履约验收工作。(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明确政府采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规范政府采购全流程,从严管理、重点防控、有效制约,切实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