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药品安全监测评价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严重群体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组织辖区内的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 | |
住所 |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与经电北路十字食药局大楼后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杨娟 | |
开办资金 | 14.7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59万元 | 18.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工作情况2022年全面完成监测工作任务,我们坚持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为重点,每天及时收集整理各医疗机构,药械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监测报告。2022年,收集、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702份,百万人口1116份,完成任务的139%,其中医疗机构上报4693份,占比99.81%,严重报告388份,占比8.25%。收集、审核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600份,百万人口379份,完成任务的126%,其中医疗机构上报1590份,占比99.38%,严重报告109份,占比6.81%。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51份,百万人口130份。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423份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年度报告14份,做到了应收尽收、应报尽报。同时,收集上报涉及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3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规定时限审核评价率95.18%,报告表质量评估平均达到91.98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按规定时限审核评价率达到85.85%,58个医疗器械备案人按要求注册为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用户并在系统维护产品167个,标注49个,注销2个。二、取得社会或经济效益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我们坚持以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真实有效数据和分析评价结果为唯一标准和工作使命,不断提高监测报告质量。一是对13个县市区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依法落实医疗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测报告主体作用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优秀报告病例进行了表扬,现场培训监测工作人员,现场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3次对各市区县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通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开展2022年优秀“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病例评选活动,征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病例5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病例3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病例14份,聘请专家评选出优秀报告病例23份,推广基层,引导提升基层监测工作提档升级。三是转发《省药监局、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督促落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监测主体责任。四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聘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专家库(咨询委员会)专家工作,向省中心推荐培训专家7名。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药物风险提示、国家药监局公告等65次,编发信息22篇,省药监局采用2篇。二是在“5.25爱肤日”到来之际,向13个市区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办公区域运用电子屏开展了宣传活动。13个市区县局围绕“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关注儿童化妆品的安全使用”主题,分别组织了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三是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携手共建药物警戒生态”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携手共建药物警戒生态”和“安全用药同心同行”为主题的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先后在医疗机构、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社区等机构医药从业人员中,通过现场培训、义诊、发放宣传画册、设置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开展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法律法规、药品安全使用等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对药物警戒的认知度,为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四是依托国家中心线上培训,先后开展了药物警戒知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人员、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彩色眼镜和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等业务培训4次,举办专题培训1场次,有力提升全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撰写《市场安全监管瞭望》季刊稿件3份,市局采用2份,扩大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影响面。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疫情影响,报告月均衡度较往年有所下降,严重报告占比还有待提升。二是一线监测工作人员调整频繁,特别是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及医疗机构监测人员调整较多,造成工作上下衔接不畅。三是工作人员的素质与新形势下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需要尚有差距,分析问题能力还有待提升。四、工作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一是加大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局、各监测单位不断建立健全监测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抓好对《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提升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质量。三是以报告表评估为抓手,全力提升报告表分析问题能力,形成良性的报告收集、分析、评价。五、2022年工作计划(一)高质量开展四项监测工作。坚持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四项监测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考核评定工作,持续开展报告表质量评估和优秀“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病例评选工作,加大现场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督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提高监测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二)高效能开展风险管控工作。深入分析评价监测报告,形成有价值的评价结果,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全面落实“药械化”突发性群体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药械化”突发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药械化”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多渠道开展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知识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安全有效使用药械为出发点,广泛利用微信、抖音、报纸等新闻媒介,持续开展“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知识宣传和风险提醒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安全使用药品,减少不正确使用药品造成的危害。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爱肤日”“12.4”国家宪法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深入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介绍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指导公众安全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提高社会公众正确认识不良反应(事件)和主动防范风险意识,减少“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的重复发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