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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4 08:54
单位名称 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住所 岐山县城北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牛亚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3万元 2.23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的基础管理工作1、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备案和合同公告备案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应在项目采购前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2022年我们印发了《岐山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与合同公告备案操作规范(2022版),从意向公开、预算录入审核、计划备案、合同备案等方面做了统一要求,便于工作人员规范监管。2022年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共381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共409项。2、做好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及进口产品采购的报审工作通过收集资料,审核审批,完成了岐山县医院四级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方式变更的审批工作。通过收集资料,初审,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完成了岐山县医院四项进口产品和岐山县中医医院一项进口产品采购的审批工作。3、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2022年受理书面举报一起,县财政局按预算级次批转蔡家坡经开区财政局办理,后由于投诉人撤销举报,终止了处理程序。(二)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有关重点工作1、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2022年年初印发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印发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需求的管理,并明确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3月份印发了《岐山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并对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出七项具体措施。7至8月,采购中心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安排,开展了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清理清退工作,共清退没有收费依据的质量保证金23笔计106.27万元。通过宣传推进,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提升。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明白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是政府采购的政策要求。二是积极督促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我们要求采购人对适宜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由中小企业采购,对项目采购计划不面向中小企业的要求写出情况说明。三是定期统计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政策落实,并按要求编制上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报表。4、做好832平台采购的宣传、动员、统计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各预算单位通过食堂采购预留份额,工会个人福利采购等形式购买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3月份印发了《岐山县财政局转发宝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7月份印发了《岐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通过大力宣传、电话网络督促,2022年共完成采购477笔,采购交易额153.28万元(其中:已完结交易413笔,已完结交易额133.53万元)。5、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三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采购中心对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五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本行政区域三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处理决定,对本区域以外两个项目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移交。同时,我们按照评价工作要求对该代理机构进行了打分评价,并向市财政局报送了检查评价报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了检查处理结果。6、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检查工作12月份,采购中心按照市局安排,积极开展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检查,要求各预算单位对1月以来至10月底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特别对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而未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的,应在自查期间及时公告。根据市局通报文件,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较好。7、积极参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县局安排积极参与了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两名干部参与了9月疫情和11月疫情的外地隔离酒店租赁工作,三名干部参与疫情物资采购工作,四名干部下沉蔡家坡社区防疫,一名干部承担了物资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一名同志参与了驻村疫苗接种工作,所有干部均参与了县城小区疫情排查值班等工作。8、完成其他相关工作(1)积极答复政协委员《关于促进县境内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2)成功举办了岐山县财政局2022年第一期道德讲堂。(3)积极参与我局喜迎二十大演讲比赛,一名同志获三等奖。三名同志参与“我为党的二十大献礼”摄影大赛活动。两名同志分别参与喜迎二十大征文活动。一名同志参与全县“金徽杯”乒乓球比赛。(4)五名同志参与县人代会、政协会服务工作。(5)一名同志参与基层财务账务审计工作。(6)一名同志参与党建资料整理工作。(7)全体同志参与“双报到”活动。(8)中心工作人员撰写财政信息稿件撰写16篇,其中中央媒体刊登2篇,县级媒体刊登10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完成了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季报和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含招标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经开区政采项目)。2022年全县实施政府采购项目454项,采购预算4666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291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02%。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近几年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出台较多,省财政厅又运行了新的政府采购网络平台,需要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改进措施1、要求工作人员具有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2、加强工作主动性。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多干多担责,无事一身轻”的思想,工作担当意识要加强,积极性要提高。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加强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放、管、服”的精神,政府采购领域很多审批事项变更为备案事项,很多事前事中监管事项已经彻底放开,国家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取消了门槛限制,相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难度加大,有些问题只有到了投诉阶段才得以暴露。采购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做好政府采购的备案、审核、专家管理、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二)加强政府采购相关重点工作中心在做好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政采代理机构监督评价、832平台采购等重点工作。(三)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责任大、强度高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中心将经常性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政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中心将严抓细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首先领导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管理自己,以上率下。其次对违反纪律作风的现象要敢说敢管,树立风清气正的环境。最后全体工作人员要提升精气神,营造一个朝气蓬勃努力工作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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