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起县财政生产资金管理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财政生产资金。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回收;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 |
住所 | 吴起县财政大楼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高玉春 | |
开办资金 | 76.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吴起县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3万元 | 4万元 | |
网上名称 | 吴起县财政生产资金管理局.公益 | 从业人数 1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综合素质。在深学细学、入心入脑、落地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党章》,不断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时事的学习教育,促进党员的整体素质。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综合素质,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们也一直把业务学习当作工作的第一要务,常抓不懈,每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讨论,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强化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为我县的金融机构作出自己的贡献。二、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下,我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春风行动”,扩大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增强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融资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步伐,有效的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开展常态化金融领域扫黑除恶。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管理,深入推进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集中宣传、网络宣传、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传播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安全感,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掀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的新高潮。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的专项行动。我单位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防范预警机制。加大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风险排查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进一步开展养老领域排查活动,全力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达到熟知各种养老诈骗常见的“套路”,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任务落地见效。接市金融办通知,县域内有一人参与“晋商贷”非法集资活动,我中心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并报于县公安局。五、开展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我单位开展对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情况进行实地专项检查,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一是重点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二是督促各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三是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情况及是否有非法集资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收费行为;四是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五是各金融机构否存在涉黑涉恶等违规收费及是否存在洗钱行为等。我单位积极配合行业部门与综合部门、行业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协同作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交流经验做法,确保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按期落实。六、加强对县融资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按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单位对县域内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年审。经过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重点事项核查,汇丰、汇源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符合《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意年审并报省、市金融办复审。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县城内存在一家典当行咨询处,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其未办理相关手续,勒令关闭。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驻吴银行业务情况。9家银行机构共实现存款总额138.92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2.26亿元;发放贷款总额64.829亿元,较年初增长了5.71亿元。二是驻吴保险公司情况。18家保险公司,其中两家已撤出,其余16家保险公司正常运营,总体保额为:9406.68万元。三是县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情况。融资担保公司2022期初在保责任余额4805万元,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4笔,担保金额7348万元,去年同期担保金额4025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净增3323万元,增长率82.56%,本年解除担保业务11笔,担保金额1935万元,期末在保业务35笔,在保责任余额10218万元。四是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情况。2家小额贷款公司,汇源小额贷款公司正在申请注销,未开展业务。汇丰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贷款69笔,贷款金额2947.3万元,收回贷款3126.8万元。贷款总笔数159笔,贷款余额5782.1万元。涉农贷款102笔,金额3364.6万元,个体工商户57笔,金额2417.5万元。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开展金融业务过程中,各成员单位配合积极度不高,未能达到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县域内金融机构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产品缺乏创新度,无法最大程度的满足县域内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需求,导致其办理贷款的效率较低。三是防范金融风险压力较大。在金融领域处置非法集资及扫黑除恶工作中,常态化宣传不到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为主要内容的排查整治不彻底;金融领域的扫黑除恶学习宣传不全面、传播力度不强;作为牵头单位,对县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等。四是从2022年3月底接手工作以来,由于机构改革,使领导班子不健全,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对金融领域业务工作不熟悉,缺乏主动积极性,使工作滞后不前。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将学习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加强对金融领域工作的主动积极性。三是加强对县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四是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五、2023年工作计划。一是加强金融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增强业务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二是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助推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开展常态化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金融环境,推进扫黑除恶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安全感;四发挥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维护正常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五是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实做细融资服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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