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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23 14:39
单位名称 岐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正执法,服务三农。依法对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渔业、畜牧、动物卫生监督、动植物检疫及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管理等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住所 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存仓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时段对重点农资产品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种子专项整治行动、秋季种子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卫生杀虫剂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的规范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将农资违法经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避免了违法行为的发生。2.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平台,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与执法人员,对农药、肥料、种子经营门店及企业进行检查,对违规营业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智慧监管平台。3.严肃查处农资案件。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限制使用农药定点销售制度,大力查处禁用农药、种子和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办理种子行政处罚案件1件,罚没款0.2万元,办理肥料行政处罚案件1件,罚没款1.5万元,办理农药行政处罚案件4件,罚没款1.4万元,办理农产品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没款2.3万元,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积极协调处理。农资纠纷。积极转变观念,受理群众投诉,加强对农服务。全年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30起,处理涉农纠纷8件,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5.认真履行行政许可核查(行政许可)工作。全年共承办县行政审批局“现场核查委托书”11个,对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的11个门店进行现场核查、评估21次,新增农药经营许可证11户。(二)开展渔政巡查监管,保护县域水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将“中国渔政亮剑202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点水域禁渔、清理整治违法渔具、打击电鱼活动、春季禁渔和十年禁捕工作有机结合。全年共对58名游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劝离,对不听从劝导的游钓人员给予警告处罚,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清理整治违禁捕鱼网具5张(副),没收渔获物60.8公斤,放生鱼获60.8公斤,行政立案查处2起,罚没款共计1100元。(三)推进养殖执法监管,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了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确保全县肉产品质量安全按照职责职能,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抓好养殖场、宠物医院、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畜禽养殖、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屠宰环节监管,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监管;加强活畜调运环节监管;加强生鲜乳生产、运输环节监管。全年共办理动物卫生、兽药案件7起,罚没款38540元。(五)抓好农机市场安全,护卫农业生产安全为有效预防和降低农机事故,通过下发《岐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农机经营维修安全生产承诺书,结合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机械等环节,对全县范围内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农业机械320余台次,查处违法行为39台次,教育整改27台次,办理农业机械违法案件19起,处罚款共计1900元。(六)加强涉农法规宣传,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举措,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普法活动,提升乡村治理法制化水平,提高农民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通过多方面、全方位的宣传,群众依法治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特别是在秋冬季用肥高峰期,我大队通过短信的形式,充分提高了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肥料销售“忽悠团”等不法行为3起,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七)丰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为转变执法队伍思想观念、端正工作态度、加强法律知识,从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着手,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集中全队执法人员学习,保证每周至少学1次,每次至少学半天。与此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参加执法培训计划,通过外出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为提高执法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八)加强硬件配套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硬件配套建设,依托省市专项资金,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和取证设备以及应急保障设备、安保防护装备,为执法人员配发执法服装。办公设施以及各类执法装备的完善齐全,极大的提升了执法工作能力,保障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式制服的配备,规范了执法服装管理,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法制化、正规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以涉农专项行动为着力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共完成执法监督抽样任务45个(食用农产品30个,农兽药8个,肥料7个)。处理各类投诉举报30起,处理涉农纠纷8件。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0余车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个体)770余个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指导培训3场次,指导培训300人次。办理涉农行政处罚案件34件(其中20件简易程序案件,14件普通程序),行政处罚72540元,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农资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为我县春耕秋播生产安全打好了基础,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1、农药抽样送检工作存在经费不足。2、行政处罚裁量过低。3、执法装备简单,执法人员偏少。4、与相关部门联动有待加强。(二)改进措施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和畜牧市场秩序。2、结合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进行,开展岗位学法练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交流学习心得和执法经验,力争使全体执法人员人人能执法,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3、继续加大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4、积极推进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5、完成各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市场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制度。(二)加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重点做好对肥料、农药的抽样送检工作,查处假劣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行为。(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并做好农资经营人员的相关培训。(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五)加强部分协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接下来,我们将以“全国农业执法示范窗口”荣誉为动力,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力为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