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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3-03-23 13:27
单位名称 陇县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住所 陇县城关镇南大街42号
法定代表人 付辉
开办资金 55.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陇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8.25万元 68.61万元
网上名称 陇县卫生监督所.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开展医疗机构及市场监管主体疫情防控卫生执法监督,强化对医疗废物、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集中空调系统、公共用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07户次;巡查个体诊所261户次;市场监管主体经营单位648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行政罚款0.02万元。(二)医疗卫生监督。开展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123户次;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全县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主体责任落实,依法执业自律意识普遍提高。开展医疗机构眼科近视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开展眼科科目的医疗机构2家和相关非医疗机构3家。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次,发放行程资料200余份。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非法行医哨点作用,卫生监督协管员通过开展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措施,深挖非法行医线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查处非法无证行医案件1起,行政罚款0.5万元,医疗违规案件1起,给予警告。(三)传染病防治监督。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水平,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综合评价,监督检查各级医疗机构107家,优秀单位4家,合格单位103家。开展预防接种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疫苗接种单位20家。(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消毒设施的配备使用以及相关卫生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100%,并对卫生信誉等级进行公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584户次。查处违法案件5件,行政罚款0.725万元。(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监督档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市政供水单位每月开展1次巡查,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户,合格1户。公示市政供水水质监测结果12次。(六)职业卫生监督。坚持预防为主,规范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明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督促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指导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增强职工的职业防护意识,监督检查职业危害用人单位14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现场咨询38人次。(七)放射卫生监督。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放射诊疗单位预防性监督检查,督导完善警示标识等设施,夯实防护用品监管责任,保障放射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维护受捡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家,针对存在问题单位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进行回访检查。(八)学校卫生监督。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机制,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医疗市场环境专项整治检查,以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为主要内容,对57家校园周边医疗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整治。通过整治,使学校校园周边医疗医疗市场得到了净化,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周边医疗环境。(九)卫生监督协管。建立县、镇、村三级卫生监督制度体系,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强化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和日常考核,开展考核检查4轮次,举办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培训会4次。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监督信息,全县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全年共开展各项巡查2937户次,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相关信息380条。(十)双随机抽检工作。开展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国家下达双随机抽检任务24家。完成24家,完成率100%。其中医疗卫生抽检3家,传染病监督卫生抽检5家,公共场所6抽检家;生活饮用水抽检1家,学校卫生抽检9家。并及时将双随机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报送县卫健局通过县局网站予以公开。双随机抽检工作中查处卫生违法案件2起,行政罚款0.08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县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取得了显著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下,我县非法行医行为逐步减少,结合医疗机构监督工作开展,医疗市场秩序明显规范,群众就医安全得到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缺口较大,严重影响了日常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2、卫生监督队伍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二)改进措施1、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进程,认真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2、加强工作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适时邀请上级业务部门资深专家授课,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效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水平。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加强内部综合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服务质量,提升卫生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二)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卫生违法行为,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三)加强监督员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创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局面。(四)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行医案件,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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