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陇县企业财务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服务。指导全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审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 | |
住所 | 陇县城关镇北坡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红兵 | |
开办资金 | 120.7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陇县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7.11万元 | 147.77万元 | |
网上名称 | 陇县企业财务管理所.公益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及时完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完成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安排布置的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每月按时上报财政网报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之规定,审批国企企业固定资产的转移、盘亏、毁损及报废等形式。今年内注销电池厂企业法人资格;核销陇县供销联社西大街固定资产;核销东南供销联社办公用房;核销饮食服务公司职工宿舍楼;处置了陇县食品公司所属的城关食品站固定资产;处置了陇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老旧房屋固定资产;核销农机修造厂有关资产及债务等业务。编制了专项支出预算,强化了预算管理。2.申报2022年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按市局要求,上报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调查统计资料和总结报告,拨付了2022年度西城、东城两个社区补助资金7.65万元。3.代表县政府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完成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一方面代表县政府向人大就我县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另一方面也调动了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为后期盘活国有资产奠定了基础。4.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各企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完善起了第一议事制度工作,持续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推动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三是制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逐项逐条反应,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国企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大督查倒逼责任、工作“双落实”,为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5.企业改制工作。我县现有国有企业19户,其中融资平台公司3户、停产半停产企业4户、事业单位企业管理1户、正常经营企业11户。在册的19户国有企业中,陕西关山草原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7户企业完成改制,其中:陕西神韵五味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属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陇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企业,不需改制。2022年承担的市考县任务,对剩余的药材总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及兴林公司3家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工作,并按照市级要求对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进行了回头望,结合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一一核对,督促各主管单位完成自己所分管的部分内容,截止目前我县所有的国有企业全部完成改制工作。6.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工作。对照市考县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国企三年改制行动涉及内容;配合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对18家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摸排,为后期盘活国有资产及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做好前期铺垫工作。7.涉企违规收费。成立了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下发了《陇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降低企业受疫情影响,下发了《陇县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宣传各类补贴政策,减免了企业的国有房屋租金,今年,享受政策房屋租金累计户数10余户,减免金额80.4万元;农业种养殖全产业链担保贴息资金1.2万元;小额信贷县级补贴资金10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1.脱贫户、监测户承保。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切实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做好金融帮扶工作。县财政牵头,乡村振兴局等6个主管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协调配合,摸清辖区内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投保意愿等情况,做到因保尽保,并对个户缴纳部分进行补贴,调动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2020年-2021年度共计补贴65万元。2.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各承保机构应在充分了解全县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5〕2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有关规定,拟定保险条款费率,并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2022年度县级补贴资金为357.68万元,加大保险的赔付力度。3.督查核查工作。县财政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报农业保险开展情况按照样本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确认投保规模和补助资金。(二)经济效益:与县就业服务中心、各经办银行密切配合,做好政策的执行、贷款资料的审核、监督、报表的汇总上报和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全年共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7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149万元,切实落实了此项惠民政策。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政策理论水平不高,日常的业务工作做的还不够细、不够实;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3.各项涉及的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改制后续工作需加强。(二)改进措施1.努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大家的政策理论水平,按照与局里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的任务,把日常的业务工作都能够做好做细做实;2.结合实际完善我县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3.制定宣传彩页、下发涉企政策等多种形式宣传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及企业发展普惠政策,减轻企业发展负担;4.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完善改制方案,坚持人员安置优先,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四、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总体发展思路,按照各项制度政策及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为促进陇县社会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按照岗位目标责任书的任务,继续做好日常业务工作;2.加强企业财务的管理,配合各主管单位,制定完善的改制后续实施方案,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3.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督促各经办机构按时进行承保资金确认;发生灾害时,及时对受灾群众进行赔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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