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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招投标中心
麟游县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3 10:59
单位名称
麟游县招投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保障服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东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石龙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万元
3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招投标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发生。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县招投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招投标各项政策要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改进招投标监管方式,规范招标程序,提升服务效能,依法依规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效益双提升,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12月份,全年累计完成21个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总投资3.15亿元,中标额2.02亿元,21个项目均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收集各类汇编资料158卷,并归档。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进行清理,根据国家相关法法律规,及时修订《麟游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目前我县执行的《办法》为2019年11月修订。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业务培训新。借鉴省、市及兄弟县区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市场竞争主体工作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从业人员,实行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业务知识等方面专题培训,印发招投标法律政策汇编1000本、培训3场次270人,确保从业人员及时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新做法,及时全面反映工作动态及工作成果。2.信息披露实。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的失信行为,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加大各行业监督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披露、及时曝光力度,将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市场准入、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公共资源交易中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落到实处。3.招标效率高。依法依规精简管理服务事项3项,取消事前资格审查、投标报名、资质原件核对等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对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大力推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有关工作,探索推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对技术方案成熟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督促招标采购人规范发包行为。4.招标体系全。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督,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文件审查备案制度,重点审查招标方式是否合法、评标方法是否合理、资格审查是否存在排斥现象等,从源头上确保文件质量。加强备案管理,按时限要求、项目进展细化文件备案和书面报告备案等环节,规范备案材料,对违规、违法招标行为实施否决。凡进场交易项目,除在指定媒体刊物、报纸发布信息外,均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布相关信息135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5.过程监管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活动,明确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近年来,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对全县单项施工合同400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100万元以下服务类项目交易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项目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先后修改完善《麟游县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和《麟游县工程建设变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招投标监管责任,净化招投标交易市场环境,保障项目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在工程招投标交易领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自2019年《办法》印发执行以来,各镇、各部门实施的400万以下政府投资项目自行组织实施,未纳入招投标中心监管体系。2.项目交易类型划分不明,存在规避对口监管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镇和县级部门实施的工程类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交易。3.近两年国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资质管理、下放审批权限、减少流程环节等一系列政策和条例的实行,我县《办法》已经对现行监管表现出不适。整改措施:1.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积极与兄弟县区对接,并适时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弥补自身差距。2.加大对400万元以下工程类招投标项目监管力度,制定完善监管办法,确保项目全部进场交易。3.建立健全项目回访长效机制,每半年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1.严厉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的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约、违规和违法行为。2.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过程监督,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3.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调研,结合县情制定细则,适时启动我县《办法》修订,将办法修订成响应国家大政策、适应新发展大环境、县级平台操作性强的好《办法》。4.扎实做好招投标的投诉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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