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自然资源提供执法监督保障。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执法,国土资源交易监督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统计、分析、通报,执法监察规章制度落实,乡镇执法指导等。 | |
住所 | 太白县东大街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苟晓明 | |
开办资金 | 7.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44万元 | 7.4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业务范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扎实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1.核查2021年补充卫片执法图斑338个,完成判定、填报,全县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含补充图斑)拆分后为382个,其中合法用地图斑46个,面积249.57亩,耕地面积53.59亩;实地未变化图斑216个,面积1131.22亩,耕地面积457.44亩;临时用地图斑39个,面积219.7亩,耕地面积105.79亩;农村道路图斑20个,面积61.8亩,耕地面积36.74亩;设施农用地图斑37个,面积357.2亩,耕地面积331.39亩;违法图斑24个,面积82.57亩,耕地面积62.24亩,扣减后全县2021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1.4%。2.核查2022年下发我县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137个、矿产卫片图斑3个,判定违法图斑2个,面积5.91亩,立案查处卫片违法图斑1个,推动整改卫片图斑11个,全年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0。3.完成2018-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情况的更新填报。(二)全力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前期反馈我县问题8个,通过扎实有效整改,积极协调对接,最终纳入督察意见书问题2个(补充耕地问题),已完成核减整改;未列入督察意见书问题1个(杨下农家驿站),已立案查处,正在完善用地手续。2.高质量完成西安督察局2022年土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导核查工作,举证图斑7个,反馈问题2(为眉太高速项目),已立案查处,目前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整改到位;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的云溪谷生态观光园项目顺利通过现场核查验收。3.积极配合西安督察局2022年秦岭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调研工作,外业举证图斑17个,内业建立佐证资料专卷26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督促问题图斑迅速开展清理整改,恢复土地33亩。4.扎实做好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核实举证工作,外业举证图斑51个,边督边改问题6个,确认问题7个,正在有序推动整改。(三)从严做好日常执法工作。1.严格按照《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巡查40余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清理乱占耕地堆砂等违法占地5处,恢复土地面积29.3亩,其中耕地25.65亩。2.立案查处违法占地、盗采矿产案件4起,收缴罚没款66万元,有力打击了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规范了全县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四)统筹做好各类专项工作。1.持续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工作重点,针对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移民搬迁、矿山地质、执法监察等关键领域,成立系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人员稳控方案,明确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扎实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稳控工作;同时畅通渠道、开门接访,加强信访案办理,办结网上投诉2件、电话投诉2件,市级转办线索1条,办结率100%,无信访积案发生,无赴省进京等越级访情况,维护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配合规划管理办公室办结行政复议1件,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2.常态化开展秦岭“五乱”整治。核查省秦岭办下发我县2022年度疑似“乱采乱挖”问题图斑2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配合完成省审计厅秦岭生态保护审计、省秦岭办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省厅秦岭“两乱”问题整改督导检查5次,提供各类资料80余份,核查点位20余个,审计反馈的7个问题顺利完成销号备案;做好全省秦岭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完成2022年动态台账中咀头镇塘口蘑菇大棚、龙王河水库、石沟水库3个问题的整改销号资料整理,已报至自然资源厅申请备案;开展景区内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有序推进整改。3.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督促镇村常态化开展新增问题排查,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我县的1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疑似图斑、市专班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明细表》中涉及我县的1个问题进行了核查举证,编发简报1期,上报月报11次、各类报表7次;有序推进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完成系统关联图斑529个,上传资料538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依法维护资源开发秩序,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通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加强土地、矿产领域执法监察,有力、有效打击了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的秩序,形成了良好的氛围环境。(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严格按照《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巡查40余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清理乱占耕地堆砂等违法占地5处,恢复土地面积29.3亩,其中耕地25.65亩。立案查处违法占地、盗采矿产案件4起,收缴罚没款73.1万元,有力打击了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规范了全县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三)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25”土地日、县委平安办集中宣传等活动,多层次、多方式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知识宣传,使依法保护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2022年,共开展各类宣传11次,出动宣传人员4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6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形势依然严峻。农村集体土地领域违法占地行为仍时有发生,全县土地违法的存量问题仍未消化处置到位。2.普法宣传工作还需深入。基层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缺乏了解,依法依规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执法工作阻力较大。3.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二)改进措施。1.持续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为抓手,结合秦岭区域“五乱”整治,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查处,以有力的举措规范我县自然资源利用秩序。2.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法律宣传。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推进法律宣传深入农村,深入一线,提高群众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知晓率,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奠定基础。3.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利用系统内部组织培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耕地保护。1.严格按照《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对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2.以卫片执法、例行督察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为抓手,对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集中查办一批重点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执法震慑。3.以“田长制”推行为契机,进一步夯实镇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借助各方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行为。(二)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执法。1.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1〕612号)要求,结合全市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大检查,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力度,对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以高速公路洞渣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确保砂石土资源合理处置、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大检查,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依法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执法氛围。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