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药品统一采购配送工作;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需求,统一从配送企业采购并向医疗机构统一配送《基本用药采购目录》范围内应配送的药品。 | |
住所 | 吴起县卫生局办公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
开办资金 | 28.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吴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在吴起县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全县医疗机构统一配送药品价值共4680.30万元,医疗机构上缴药款合计5696.94万,年度累计欠款3676.81万元,元,县财政应按15%的药品差价补助854万元。药品采购结算中心向配送企业回款5314.22万元,实际向医疗机构返还药品差价补助377万元。2022年药品配送率平均为98.6%,基本达到配送要求。积极推行国家集中采购(4+7扩大范围采购工作)有序进行,开展了第二批(第三年)续签、第二批和第四批续签、第四批及省际联盟续签、第二四五批续签、第一三批续签、第六批集采、第七批集采,江西等十六省联盟、全国中成药报量、十四省联盟报量等工作。2、按照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要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继续由延安市弘济医药有限公司和陕西新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急短缺药品配送由陕西顺天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延安分公司承担。每月5日、19日为药品统一采购日期(节假日顺延),配送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准时送达药品。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一次统一考评,确保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做好了药品供应保障工作。3、积极推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规范采购流程,不断巩固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积极开展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机制。一年以来我县以落实国家扩围工作品种197个品规,将持续完善我县国采工作,积极督促有关医院对接相关厂家和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流程。4、加强药品结算管理,保障药品配送安全运行。医疗机构按时交存药品销售资金,不得挪用和挤占。严格按合同办事,对配送药品进行审验,严把质量关,保证药品按计划及时、准确、安全配送,不断提高单次配送率。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药品配送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药品“三统一”政策制度,用制度严管规范药品购销运行。5、2022年4月起按照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重点选择市场销售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常用的药品、监测品种50个,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8期、向社会公布了1期,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开展了第四批等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考核药品结余测算基数为57.29万元,预拨付资金为28.65万元,医用耗材结余测算基数为13.69万元,预拨付资金为6.84万元,本次考核预拨付资金合计35.49万元。加强药品零差率销管理。加强药品“三统一”和集采政策宣传,重点突出宣传在县内任何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质量安全、规格一样、价格统一、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这一惠民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患者就近就医。8、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工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实际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9、按照党委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大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在财务管理、药品采购管理等方面都实现了“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管事”。同时,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等措施,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以铁的纪律推动了干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现象。二、社会经济效益1、开展了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八个批次及各类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工作,实现了药品交易成本降低、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使老百姓在看病用药的时候买到放心药、实惠药、低价药。某建档立卡户因高血压、高血脂而需每日服用5mg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与10mg阿托伐他汀钙片各1片。患者原服用原研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每片价格为4.5743元,阿托伐他汀钙片每片价格为6.43元,每日治疗费用为11.0043元,每年需花费4016.5695元。本次国家集采中选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的价格为0.06元/片,阿托伐他汀钙片的价格为0.1286元/片,选用集中采购的药品后患者每日仅需0.1886元,每年也只需68.839元。与服用原研药物相比,选用集采药品后患者每日可节省10.8157元,一年下来可以减少3947.7305元的药费,支出降低了98%以上,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进行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全县药店五十种常用药品价格进行监测,保证药品价格稳定,监督药品经营单位,按照市场供需公示要药品价格,使得老百姓便于选购低价实用的药品。三、存在的问题1、集中带量采购的科学预测欠缺。在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之中,由于药品质量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加之不同药品在某一药用价值方面能够相互替代,因而当前的药品集中采购的“量”大多是由医院上年度的实际用量进行预估和评判,这显然无法满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需求,存在集中带量采购科学性预测不足的问题。2、医疗机构普遍对国家集采政策不熟悉,执行集采品种数少,导致集采同通用名药品不能够及时更替,非集采药品使用量过大,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低。3、医疗机构历年药品欠款数额过大,欠款总额控制在药品库存的150%以内难度较大。未能及时上交药品款,导致配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药品配送不及时。4、原省平台低价药品在国家新平台上线后大部分大幅度涨价(通过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后),部分低价药品未在国家平台(新平台)未挂网,导致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受限。5、我县现行非集采配送企业4家,由于规模小、品种少、货源渠道窄,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导致部分药品到货不及时、数量不足影响临床使用。四、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国家集采政策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标语、价格公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集采药品耗材采购工作,使临床一线大夫提高认识,让患者能够认可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2、强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备案采购药品占上年度采购总额5%以内,欠款总额不超过库存总额的150%。建立医疗机构回款长效机制改变以往按时督促上交药品款的方式。落实各批次集采药品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不断督促、引导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3、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各批次集采药品、医用耗材落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季度通报完成情况。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完成集采药品周期内的约定采购量。4、完善短缺药品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长效机制,完善短缺药品定点生产制度,逐渐完善短缺药品监测平台,确保药品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药品结算管理,保障药品配送安全及时的运行,督促医疗机构按时交存药品销售资金,不得挪用和挤占。2、积极有序的完成国家集中采购续采分量采购工作以及后续批次。3、将继续推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规范采购流程,不断巩固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4、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5、根据配送情况对配送企业进行统一考评,确保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做好了药品供应保障工作。6、将继续进行药品价格监测,做到信息引导市场、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重点选择市场销售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常用的药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