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障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部分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 | |
住所 | 长武县陶谷南路司法局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孟华 | |
开办资金 | 12.3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长武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95万元 | 9.92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能力,以“优质高效、应援尽援”为目标,在规范法律援助业务,加强管理上下功夫,保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高效健康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县、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5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1件,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68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案件34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77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57件。案件数量整体比去年同期增长20%。完成全年任务的168%,律师办理案件占比100%。(二)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制定《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转变作风办实事·法援惠民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设计印发法律援助宣传册、纸杯、抽纸、脸盆、围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配合县局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工地等,助力乡村振兴、共促平安建设,利用各镇办逢集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民法典》以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第四季度,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本着不见面事能办的原则,创新宣传形式,与联通公司合作,把法律援助知识编辑成通俗易懂的公益短信,推送给全县广大手机用户,进一步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三)案件质效日益提升。8月24日,中心召开了2022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回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当会制定印发了《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评查打分表》,细化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案件评查组由驻长律所在长律师和中心同志组成。评查组对评查范围内的案卷随机抽取60件进行了交叉评查,严格按照《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评估考核办法》和市局文件的要求逐项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重点从案件受理审批、案件承办、案件效果、案件归档、受援人反馈意见等方面逐卷逐项进行评查打分。评查组还对部分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了回访,热情征询了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评查达到了相互学习、交流借鉴、查找问题、整改提升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援助案件质量,推动了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化、办理案件标准化、监督体系制度化,推进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让群众获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四)便民举措日益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便民举措,稳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法治获得感。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60岁以上的老年人、涉及家暴离婚的妇女,军人军属等前来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现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填报承诺书即可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指派;二是扩大援助范围。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可以按照县委县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安排将关系到民生保障类的部分合同纠纷、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经济类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优化办事流程。实行首次接待一次性告知制。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材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法,对于非必要申请的材料如授权委托书、其他证明材料等缺失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审批指派、先行办理,材料后补,切实实现让受援人“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四是提高援助质量。加强案件质量回访,确保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与代理律师不打招呼进行案件庭审旁听等方式,对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跟踪问效,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法治获得感。(五)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心工作人员抽调县拆迁办担任政策顾问工作,抽调县瓜果蔬菜专班从事法律咨询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六)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心党员陈文龙同志参与我局包抓亭口镇西塬村乡村振兴工作抽调驻村。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县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西塬村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帮扶农户精准发力,积极宣传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走访农户查清问题所在,制定产业规划,帮助农户提升生产技能。同时,坚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真正起到帮带引领作用。(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县法律援助中心坚决服从大局安排,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宜禄佳苑小区疫情值守工作,协助小区做好核酸采样扫码、秩序维护、物资运输、卡口把守等志愿者服务工作,派员积极参加下沉一线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各宣传节点,搭载各个宣传载体,开展法律宣传,利用精准扶贫等有利时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二)提升了群众满意率。为给困难群众提供了切实的法律服务。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继续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继续努力做好刑事诉讼全覆盖,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得实惠,增强了群众满意率。(三)切实做到利民、便民、惠民。在已有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民生范畴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非诉讼业务工作,建立办事意识。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真正做到法律服务为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专业人才紧缺。随着依法治县进程的持续推进,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大,而我中心能够统筹协调的法律援助资源非常有限,限制了法律援助的发展和服务质量。二是办案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卷还存在填写不规范,有涂改现象,影响了案卷整体的整洁、美观,另外还有些案卷存在附件大小不一,装订不整体等问题。(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工作人员报考各类职业资格等级考试。二是加强案卷质量评查和回访工作,提升案卷质量。三是广泛拓展案源,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业务培训,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工作氛围,激发内生动力,调动中心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二)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三)改进工作方法,多请示,多汇报,主动争取领导支持。2023年我们将总结经验,砥砺前行,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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