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陇县移民搬迁事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省、市、县移民搬迁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规章。负责全县各类移民搬迁工作,承担扶贫、避灾、生态搬迁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政策拟定、整体推进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做好各级移民搬迁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北大街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云涛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陇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1万元 | 10.2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坚持为民服务,实施避灾搬迁。践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解决群众所急所盼,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群众实施避灾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机制,提前谋划。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示范引领、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县上成立工作专班,在我局下设专班办公室。局党组专题研究,明确工作职责,专班推进,科学指导各镇开展工作。二是制定方案,锁定对象。制定印发了《陇县避灾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人均3万元(每人2万元建房补助、庄基拆除1万元)补助标准,切实推进搬迁工作高效开展。成立了由中心、镇村、技术单位三方调查登记工作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按照省市认定标准要求,分镇开展技术认定工作,最终认定符合避灾搬迁条件的隐患点26个,涉及群众344户1291人,并及时将涉及的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三是多措并举,科学建设。按照“县级抓总、部门联动、镇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合理布局建设,做到规划选址、灾害评估、项目管理三个先行,在实施过程中城关镇、东风镇、河北镇、东南镇等六镇始终坚持规划、设计、实施三个统一,严格落实按照“项目四制”要求组织施工,全县计划新建续建集中安置点6个,目前4个安置点47户安置住房已建成,17户群众已通过存量商品房安置,2个安置点正在建设,累计拨付前期费用113.5万元。(二)坚持高点站位,推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以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为目标,奋力拼搏,加压奋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目标按期完成。一是提高站位,定期专题研究。深入学习中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会议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效衔接工作,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二是制定方案,扎实细致安排。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陇发〔2022〕6号)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陇乡振组办发〔2022〕4号)要求,以局党组名义制定印发了《陇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厘清职责分工,保障全面部署,及时启动。三是专项行动,补短板抓提升。按照全县《“百日提升”行动工作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陇县自然资源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各股室职责任务,全面启动“百日提升”行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明晰责任,优化举措,全力推进工作。各单位及股室全面排查,排查出问题1个,建立了目标任务清单、短板弱项清单、提升清单三个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排查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坚持定期入户走访。陪同主要领导先后9次到村开展座谈慰问活动。中心全体人员在团结村结对帮扶8户群众户,协助制定帮扶计划、为户内增收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就业务工信息。坚持每月走访入户,协助开展户内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政策。五是积极慰问困难群众。筹集5600元对团结村37户困难群众逐一进行了走访慰问,开展“金秋助学”为15名新入学大学生送去慰问金每人300元;为上川村七户监测户捐献床单被套、为突发变故户尹烈凤捐助米面油及现金1000元。疫情期间向村上捐助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带头采购脱贫户生猪肉、土蜂蜜、鸡蛋、小杂粮、红薯等农产品约3.9万余元,增加了脱贫群众的收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群众帮扶工作的满意度。(三)坚持主动当担,参与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控小区值班值守、全员核算检测、疫苗接种等各项工作,中心负责人抽调至宝鸡火车站参与转运工作,阶段性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专题研究十三五移民搬迁资金拨付、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专项资金回退等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完成避灾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通知》,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采取周通报、印发督办函等工作方式,有力推进遗留问题化解,化解了多起“十三五”移民搬迁历史遗留问题,累计拨付资金369.51万元。三是开展陇县避灾生态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6—2019年宝鸡市避灾生态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资环函〔2022〕0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最终形成了《关于陇县2016—2019年度避灾生态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陇政字〔2022〕18号)文件,上报省市并最终通过省市验收。四是做好信访调查答复工作。今年以来答复各类信访件10份,参与了中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温水镇王碎林的信访问题,经国家乡村振兴局调查核实后,最终认定与事实不符,问题最终得到化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我中心全力推进避险搬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255万元,完成率达到104.25%,按期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新建成了4个安置点,47户安置住房已建成并搬迁入住,17户群众已通过存量商品房安置,2个安置点正在建设。搬迁群众入住后,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就业、医疗、就学等保障措施更加完善,经济收入大幅提升。搬迁后旧址将腾退复垦后,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水平,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后,增加了财政收入,可以进一步改善新搬迁点的公共服务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安置点基础配套跟进不到位。因发改部门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已全部结束,无法继续向中省继续申请,4个已建成集中安置点,水电路等基础配套项目未能及时跟进。二是建房补助资金保障不到位。资金缺口比较大。因省市政策尚未出台,省级资金尚未到位,搬迁群众尚未入住新居,旧宅基腾退工作不能开展,而且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到交易周期较长,导致群众建房补助资金无法保障到位,需县级财政先于垫付。(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安置点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县发改局要积极与省市对接,争取项目,为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督促各镇及时与发改大局对接,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各项目准备工作,确保省市专项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尽早开工。二是加强与省市对接,加快推进增减挂钩。积极与省市对接,进一步明确省市补助标准,并先行拨付省级补助资金。并协调县财政要先行筹措资金,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督促各镇加快入住,及时旧宅腾退复垦工作,积极推动增加挂钩交易工作,及时交易获取资金,弥补不足。四、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围绕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抓完成年度项目标任务。具体开展以下工作:(一)全面完成避灾搬迁。2023年我们将持续抓好2个避灾搬迁安置点建设,整合资源,配套完善基础,全力推进旧宅腾退,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以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发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协调推动信息比对、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为示范县创建贡献。(三)积极参与县局工作。我们将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完成用途管制、文明单位创建、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等全局其他重点工作,确保全局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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