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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发布时间: 2023-03-22 17:10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街道与区级派驻单位、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综合创建、市容环卫、供水供电、道路管护等公共事业服务职责。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元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 刘伟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8.9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办理变更登记1次:单位名称由“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龙江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变更为“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同时变更了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综合执法办公室在办事处及汉台区城市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总结如下: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根据区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及办事处《关于做好“七个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照创建标准,积极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舒家营片区、龙江集镇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共计整治出店经营、店外加工作业286起,清理流动摊贩1725起;规范占道经营57起,门头牌匾11起;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2379起,清除落地牌匾21起,广告条幅18条、野广告205处,遮阳伞7起;处罚违反《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行为5起;下发违停车辆处罚告知单486起,其中处罚43起,警告443起;抽调人员配合城西临时便民市场管理办公室全天候长效对经营区域以外摊贩进行清理,对屡教不改的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共计清理影响交通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摊点5人次;同时,对城西劳务市场周边非机动车以及两(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清理规范,共计清理规范车辆16辆次,对市场周边违停机动车进行劝离共计94起。(二)认真开展城管执法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对辖区范围内“五边”(市场、学校、医院、车站、老旧小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摊贩主体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规范“五边”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范围内食品摊贩划定经营区域、限定时间、落实备案登记;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八统一,六要求”食品小摊贩管理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小摊贩提标提质改造治理工作。(三)源头防控扬尘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做工作如下:1.在辖区设置常态“禁煤”卡点警示牌2处,机动临时卡点2处,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设置执勤卡点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向过境运输煤炭的三轮车、农用车辆宣传“禁煤区”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严查辖区内沿街叫卖的流动售煤行为。共计对辖区内3起流动售煤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劝返。2.在辖区内开展“清炉”及餐饮油烟治理行动“回头望”,对辖区重点区域沿街36户餐饮经营户进行4轮现场检查,督促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2起;重点检查23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及清洗维护记录。3.持续对辖区在建工地及华实、邦玄信翼、世晨商混站,中材水泥厂、汉江水泥厂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区大气办对在建工地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进行整改;有效督促辖区在建工地及商砼搅拌站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措施。4.严格执行冬防期间“禁土令”及扬尘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共计开展检查52次,对122台次过境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审批的运输时间及路线进行核查并对车辆覆盖,车厢整洁及车轮夹带泥土情况进行检查,有效达到预防道路污染及道路扬尘污染的目的。5.加大对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6.对辖区铁艺加工领域、广告喷涂领域使用发挥性有机物(VOCs)存在问题及时整改。7.“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晚上安排专人分路段对焚烧祭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管控,加大城乡结合部巡查,及时劝阻焚香烧纸的不文明、不环保的祭祀行为。(四)扎实开展规划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与办事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实行并落实巡查管控分片包干制度,落实责任到个人,实行销号制度,对辖区18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规划监管全覆盖,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违法建设零漏查;加大对辖区龙江南路拆迁区域加大规划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制止抢修抢建行为,防止违法建筑既成事实。全年拆除华建御景府到期施工围挡150米;拆除违法建(构)筑物3处,共计面积780平方米,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及时对28起12345城市服务热线转办单,30起城市管理问题信息,3起汉台区大气办2020-2021冬防期督查交办单及1起网络舆情预警提示进行调查处理。(二)按照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要求对辖区餐饮业态进行重新摸排。(三)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67个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门店)企业逐一进行排查,督促14个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门店)企业安装液化气报警器,对55个已安装瓶装液化气报警器餐饮(门店)企业液化气报警器日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抽调3人参加汉台区汉台区城市管理局组建的支援队伍,驰援略阳参加抗疫工作;二是先后抽调25人次到“两站一场”及隔离酒店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对辖区各商超门店、企业和相关单位疫情防控“五件套”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社会面进行管控,同时配合村(社区)做好对高风险区域封控;五是对汉台区外来车辆驾乘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驾驶员及接货人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每日及时上报情况。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市容管理方面,因辖区还处于待开发阶段,城市道路尚未形成,基础设施欠缺不到位;加之,辖区农村人口居多,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市容管理难度较大。2.规划监管执法方面,由于辖区大部分仍属于农村区域,村民对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违法修建现象较为普遍。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由于辖区村道多处与国道接通,运输售卖煤炭的三轮车、农用车辆躲避绕行执勤卡点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改进措施:1.市容管理方面,我办将下一步利用执法车组装宣传车,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对辖区舒家营片区、龙江集镇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期有效改善辖区容貌秩序。2.规划监管执法方面,我办将进一步加强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村委会积极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违法建筑既成事实,确保违法建设零漏查。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办将在执勤卡点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治理流动售煤工作落到实处。四、2023年工作打算(一)根据区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及办事处《关于做好“七个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照创建标准,积极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舒家营片区、龙江集镇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同时,加强兴元路、虎桥西路管理力度,加强空挡时间管理,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现象。(二)对辖区范围内“五边”(市场、学校、医院、车站、老旧小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摊贩主体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五边”及早夜市等路边流动摊贩监管盲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加强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与办事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法规宣传,对辖区18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规划监管全覆盖,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做细、抓实。(四)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做工作如下:一是向过境运输煤炭的三轮车、农用车辆宣传“禁煤区”相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严查沿街叫卖的流动售煤行为,同时,对过境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审批的运输时间及路线进行核查并及时清理道路污染;二是在辖区内开展“清炉”及餐饮油烟治理行动“回头望”,巩固成果;三是持续对辖区在建工地及商混站、水泥厂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加大对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五是对辖区铁艺加工领域、广告喷涂领域使用发挥性有机物等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六是“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安排专人分路段对焚烧祭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管控,及时劝阻焚香烧纸的不文明、不环保的祭祀行为。(五)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尚未安装液化气报警器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门店)企业,及时安装液化气报警器。(六)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群众来访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按照要求将结果回复当事人或有关部门。(七)积极完成办事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领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