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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22 15:36
单位名称 佳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受理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负责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巡查、调查;协助局机关对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申家湾村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峰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万元 48.22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日常巡查。加大巡查频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将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15%以内,避免政府被问责。卫片执法。强化2021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圆满完成2022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任务。。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情况。自农村乱占耕地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做了大量的核查、摸底、查处整改工作,截止去年,完成了图斑摸排、建立“一图斑一档案”工作。目前,此项专项行动工作进入了日常监管的常态化。我大队执法人员以结合土地卫片与年度变更调查为基础,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严厉打击。4、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围绕自然资源领域群众反映线索,卫片执法监察,例行督查,信访举报,动态巡查等发现方式及反馈的问题,制定台账,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突出管理。5、宣传方面。我单位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力量,以及普法宣传等方式,多渠道、高频次、全方位进行宣传,让《通知》内容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取得的效益1、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一年来,我队工作组对全县20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特别是工业园区以及榆佳、佳米、佳吴三条省道违法案件多发区域,共巡查402人次,共发现违法占地行为6处,非法采矿行为3处。及时制止并消除了违法状态。2、2022年,部下发我县2021年度卫片图斑1145个。我局地籍、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奔赴实地,逐一摸排核查,截止2022年底发现全县共有24个违法用地图斑,村民住宅图斑14宗已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其余10宗已立案调查,现已全部结案。三、存在的问题1、农村建房批少占多,未批先建现象严重。2、执法人员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3、部门缺乏联动机制,基本上由资源规划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四、改进措施1、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一是宣传教育全覆盖,把宣传的触角深入到偏远的乡村,使广大群众树立守法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苗头,及时疏导,防患于未然。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和执法水平,积累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按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因事设岗,尽量改善现有的办公和办案条件,购置必需的办公用品和设备。3、增强与法院、公安、电力、城建、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加快对已下达行政裁决土地违法案件的执行制度。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查事查人两结合,两到位。五、下一步工作安排1、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绿化造林、在黄河沿岸非法用地采矿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为,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各类园区及公路沿线的违法用地,要经常性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提高防控水平。3、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影响力。4、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