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阴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审核及基金拨付,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医疗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定点协作。 | |
住所 | 汉阴县和平街原汉阴宾馆北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武利 | |
开办资金 | 112.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8.62万元 | 98.4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阴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汉阴县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履职尽责,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出台的一系列特殊保障政策,及时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预拨医保基金600万元用于新冠病人救治,并为医药供应企业预拨疫情防控医保基金15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进购紧缺防疫药品和物资,最大程度方便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同时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切实保障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指导各公立医疗机构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价格下调、疫苗接种工作,实施“乙类乙管”后及时调整报销政策,切实减轻新冠患者就医负担。(二)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一是持续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群众住院53410人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合计报销190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执行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管理制度,优化简化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待遇支付程序;扩大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建立门诊“两病”认定快捷通道,做到随纳入、随保障,切实增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惠民政策可及性。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安康市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拓宽备案渠道、及时拨付医疗费用等举措,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全县20家定点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平台,3家二级定点医院已开通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实时结算工作。(三)真抓严管,持续加强医保基金内控监管。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全年共计发放宣传海报600余份,宣传册6万余册,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主动性。同时,按照县医保局总体部署要求,配合做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四不合理”等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有效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备案审查制度。细化完善规范了《汉阴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内容,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协议管理、费用审核和履约检查等相关制度。全县22家定点医疗机构、155家定点村(社区)卫生室、100家定点零售药店、5家定点诊所协议均签订到位。(四)创新举措,做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一是确保重点人员应保尽保。全县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66274人,参保率100%;三类监测对象参保3896人,参保率100%。二是精准落实各类参保资助政策。2022年全县享受参保全额资助3946人126.272万元、享受定额资助20370人284.49万元均已全部资助到位。三是持续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2022年1至12月,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住院23692人次,总费用12551.25万元,三重保障合计报销9592.04万元,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建立健全医保防返贫帮扶机制。对辖区内因病住院导致家庭支出骤增、收入减少,在各项政策保障全部落实到位后仍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及时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予以救助。2022年,共计实施防返贫救助69人次68.6万元,有效帮助农户消除致贫返贫风险,进一步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基金运行平稳。2022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79863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8796人,基金收入34398.64万元,基金支出18970.69万元,当期结余15427.9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067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602.64万元,支出4107.05万元,当期结余1495.59万元,基金收支保持平稳态势。(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明显。总结和提升医保基金总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的成效,坚持“134”工作思路,通过健全一系列支付改革制度,加大医保内控稽核,抓好事前事中预警和监控事项指挥调度,强化基金预算、拨付、管理三个重点,规范经办、结算、服务、监管四个流程,持续推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的复合型支付制度改革,建立激励约束与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市率先研究制定了《汉阴县医保基金总额控费结余留用管理办法》,细化考核评价体系,合理分配和使用结余留用资金,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三)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一是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紧扣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痛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优化异地结算、慢性病申报、大病救助等业务经办流程,实现了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规范、时间进一步压缩,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二是高标准构建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将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申请等17项医疗保障服务事项分别下放到镇、村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加强基层医保信息平台专网建设,赋予各镇、村(社区)经办操作权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推进医保经办“示范年”建设。规范设立医保服务窗口,配齐窗口办公设备、便民用品、医保标识及意见簿等硬件设施,公布业务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并继续推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工作责任制,我中心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多次被县政务服务中心表彰为“服务之星”“优秀服务窗口”,县医保经办中心也被省医保局评为“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首批优质服务示范窗口”。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专业复合型经办力量不足。我中心日常工作任务繁重,量大面广,专业的复合型经办人才缺乏,难以满足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越来越精细化发展的要求以及参保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二是医保政策宣传覆盖不足。医疗保险新政策不断出台,政策调整变化较大,政策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时效性还不足,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还有所欠缺,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还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经办业务进行整合,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队伍建设,齐心协力推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智能化平台宣传医保政策,积极发挥村组、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全方位搭建医保工作宣传阵地,灵活宣传方式,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年底前完成清单外政策清理,制度框架与省市保持一致。严格落实《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全市统一的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政策,职工、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85%、70%。落实《安康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扩大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建立门诊“两病”认定快捷通道,做到随纳入、随保障,切实增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惠民政策可及性。(二)加强医保防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健全“双向筛查”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机制,完善“131”工作流程,落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救助政策,做到全面监测、重点关注、分类施策、快捷办理,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底线。实施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人群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三)提升医保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基层医保经办业务人员业务培训,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末端延伸与便捷利民。加快建立医保信息网络建设,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掌上办”,全力打造医保惠民便民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绩效:我中心2022年度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完成2020年度目标责任任务。受奖惩:2022年3月,我单位被省医保局表彰为“2021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诉讼投诉:无诉讼,无投诉。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