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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1 17:2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管理和营运,个人帐户的建立、管理和查询;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
法定代表人 高洁
开办资金 3.8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4万元 2.14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局党委和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中心积极与上级对接业务,明确奋斗目标,制定详实计划,积极开展参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发放等工作,做好基金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一.执行宗旨范围基本情况。1、能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范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流失,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2、认真学习《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及《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73号文件精神,组织中心干部学习讨论,同时将文件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措施1、加强中心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水平。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把规政策的学习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加强《社会保险法》、《政府会计准则》等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其次进一步完善业务财务经办制度,全面提升业务经办质量。同时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社保基金警示教育等各类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思维,确保中心全体干部知法懂法、敬畏权力,廉洁从政、严把政策底线,严格照章办事,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社保经办队伍。2、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1)强化内部管理杜绝风险。按照内部风险防控的要求,中心进一步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岗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上下齐心发力,通力协作,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2)加强稽核,做好监控。按照养老保险稽核要求,对参保单位重点业务进行稽核,查找问题,针对欠费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在中心内部增设稽核岗位,对发放、待遇审核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稽核,进一步完善工作中不足。(3)加强基金核查,确保基金安全,接受上级人社部门和区级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检查监督。3、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筹集和给付、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工作。(1)全面完成日常业务办理。单位参保登记2个,单位信息变更14个,企业转入退费补缴31人,人员暂停缴费310人,人员增员598人,在职人员信息修改104人,养老保险转入333人,职业年金虚账做实51人,税务缴费个人退收14人,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12人,人员终止参保13人,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退费289人,人员在职转退休169人。退休待遇核定169人,待遇重新核定7人,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修改4人,领取待遇人员信息修改201人,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4人,职业年金待遇核定142人。(2)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积极协调财政,为全区退休人员4116人发放养老金(含浐灞代管退休人员)。(3)做好职业年金管理。完成日常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并按时向省级年金专户进行资金归集。(4)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并详细整理汇总相关原始凭证,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及2022年会计核算和2023年基金预算工作。(5)认真做好市基金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下发的各项报表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月报》、《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月表》、《职业年金月报表》等月报、季报表上报工作。(6)积极参加我区《2021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表业务》、《2021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2022年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数据填报》培训会,并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认真完成财务报告和信息数据填报工作。(7)做好中心在编人员相关待遇工作。每月15日前完成中心在编人员工资发放工作。完成目标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工资补贴审批发放工作。完成2022年度工资普调审批和发放工作。按时缴纳在职职工各项社保缴费,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各类相关业务。(8)做好中心其他相关工作。一是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40余次,处理各种信访件24件。二是完成2022年机关养老中心固定资产年报统计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疫情督导和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宣传排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本职工作任务两不误。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认真做好退休“中人”待遇计发工作。为及时兑现领取预发待遇2021年度退休“中人”养老金,我中心按照省厅政策,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按规定在“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为涉及的129名人员进行了待遇重新核定、发放资金。(2)及时做好退休“中人”职业年金核算工作。按照省市人社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改革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中心认真测算数据,积极协调区财政、省基金中心和软件公司,完成了2019年至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工作,在系统中累计为875人进行职业年金待遇核算和发放,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待遇享受。(3)全面完成2022年度退休待遇调整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中心积极联系财政筹集资金,于7月全面完成全区4101名(含浐灞)退休人员2022年基本养金调整工作并补发调待金。(4)全面开展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按照上级人社部门要求,中心紧密部署,下发文件通知各参保单位组织退休干部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全面开展2022年度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同时,中心采用电话督促、稽核督办、手机短信催办等方式,联系参保单位和退休干部本人,加快推进我区认证工作。2022年度,我区养老保险资格累计认证4146人,完成率100%。(5)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心针对符合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范围规定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测算资金,并与区委编办、区财政、区卫健、企业养老经办中心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于6月7日召开工作会,对我区涉及的17家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培训,按照“先认定,再清算”原则,逐人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同时函告各相关单位,及时与企业经办机构加强联系,落实资金,确保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顺利衔接。(6)加强基金内控管理和自查工作。一是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基金管理中心和市社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内部管理控制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中心严格按照社保经办内控工作要求,结合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等10个方面45项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排查基金管理风险,深挖根源,查漏补缺,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二是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岗位权限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轮岗,在系统重新进行赋权,日常加强密码管理,全面启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坚决杜绝一人通办,一人多职情况,强化系统审核风险管理。三是配合局社保科,聘请第三方财务公司对基金进行全面审计,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维护基金安全。(7)认真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对市社保中心两次下发的270条养老保险疑点数据,安排专人进行核查,建立核查台账,形成核查报告,上报市社保中心,坚决杜绝基金风险疑点。二是积极进行数据比对工作。加强与民政、纪检部门沟通,对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处分信息等及时核对,确保待遇支出的准确性,保障社保基金不受损失。三是全面开展稽核工作。将社保基金稽核作为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针对内部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办理实施内部稽核;同时对全区范围内的参保单位,采取实地检查,系统与实际资料比对的方式,定期开展社保缴纳,生存认证,人员变更,信息维护等方面稽核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保证参保人员及退休职工的利益。全年开展内部稽核9次,稽核参保单位28家,涉及人数760人。(8)做好代管开发区养老保险工作。积极与浐灞生态区对接,做好代管人员养老保险转移、退休人员待遇核定等工作,并协调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正常发放。(9)全力推进待遇入卡工作。9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全区退休人员待遇启用社保卡发放。9月6日,向全区各参保单位下发待遇入卡工作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同时,积极与工商银行等9大社保卡发卡银行紧密对接,逐人核实社保卡领取、金融功能开通等信息,明确跨行发放待遇流程,确保养老待遇及时入卡。截止12月,待遇入卡工作已落实约4072人,社保卡使用率居全市前列。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1.继续做好日常参保、转移、退休待遇审核发放,财务核算和基金各类报表填报等工作。2.认真做好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积极与浐灞人社局对接,落实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3.积极协调省基金中心、银海公司和区财政局,努力完成职业年金纪实工作,认真做好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4.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以个别去世退休人员多领养老金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稽核力度,对不配合单位提交社保行政部门处理,确保基金不流失,强化基金监督。5.积极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切实做好基金监管。6.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7.做好养老保险费缴纳及职业年金征缴相关工作。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积极配合税务、财政部门,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全面完成2023年度职业年金征缴工作。8.继续加强社保政策和业务经办业务学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中心干部的整体素质,筑牢基金安全红线。9.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