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堡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服务人民。业务范围:负责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粮油流通等领域执法职责。 | |
住所 | 吴堡县新建街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峰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万元 | 1.0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市局和县局的坚强领导下,综合执法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有力的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县未发生食品、药品、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工作开展情况1.开展春季、夏季、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域内学校食堂共有23家,其中:幼儿园7家、中学3家、小学13家;均为自行经营;均已实行明厨亮灶;共检查学校食堂56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89家次,责令改正8家。开展了1次宣传培训,宣传培训人数3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2.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对每次重要活动所涉酒店和用餐地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消除风险。3.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共检查商场超市20家次、酒类经营单位45家次、餐饮单位50家次、生产加工单位4家次,责令改正5家。同时开展了现场引导宣传。4.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冷库15个,无第三方冷库;未发现经营、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目前吴堡县核酸检测机构共2个,无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无消毒机构。5.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食品生产主体18户次、食品经营主体120户次(学校内食品经营者2户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80户次;同时开展了宣传指导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6.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吴堡县目前无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共检查集中交易市场287个次、商超389个次、餐饮单位899个次,部门联合检查20次。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信息。7.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餐饮单位8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监管人员现场就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相关规范进行现场督促指导。8.开展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4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0家次、农贸市场6家次。配合开展“人、物、环境”核酸监测样本905个,其中,从业人员核酸监测样本897个、商品及环境核酸监测样本4个、环境核酸监测样本4个,结果均为阴性。9.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共检查学校食堂22家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44家次、宾馆酒店5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家次。责令改正5家。在县主流媒介宣传报道1次。同时通过现场指导和发放资料的方式进行了宣传教育,累计发放资料300余册。10.开展食盐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吴堡县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1家、食盐零售单位28家、餐饮酒店等单位20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80家。未发现涉盐违法行为。1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85户次、食品销售主体202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45户次)、餐饮服务主体95户次(其中:学校食堂50户次)、集贸市场10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108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1.06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0.53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00人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7次。12.国庆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检查食品销售者62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79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21家次、农贸市场8家次;6家生产月饼经营单位;排查未发现进口冷链相关经营主体。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9家次,未发现食品浪费问题。13.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14.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15.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16.开展食品生产单位食安员抽考APP工作。17.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18.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冬奥会期间特殊食品安全工作。19.开展包装饮用水专项阶段性检查工作。20.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工作。21.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2.开展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23.开展食用植物油的专项整治24.开展了食醋专项检查,我县共1家食醋生产加工企业,对食醋生产条件和环境卫生、发酵酿造生产工艺、生产记录、食品标签、检验等方面进行了检查。25.开展特殊食品监管工作。26.开展春节期间“年夜饭”等聚集性就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27.对全县5家中药饮片使用单位,4家零售企业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28.开展了网络销售药品、器械,药源性兴奋剂、特殊药品、药品流通使用环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打击非法医美、口罩、其它防护用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开展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器械质量监管工作,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冷藏、冷冻类药品、国家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心脑血管类等纳入医保药品按照制定的方案逐步实施了检查。29.开展了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宣传活动,做好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普宣传,共现场接受咨询6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30.围绕省、市《药品安全放心工作“行动方案》,制定了我局的工作方案和任务落实台账,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将工作落实到月,责任落实到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31.对疾控中心和8个疫苗接种点进行了疫苗(包括新冠疫苗)专项监督检查.32.对县医院和疾控中心使用的新冠病毒试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33.督促做好药品重点品种追溯工作,经营5类重点药品(生物制剂、血液制品、集中供采药品、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的零售药店全部入住第三方追溯平台。34.持续对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5类药品加强监管,要求实名购买并上传“陕药通”小程序。35.对全县所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风险隐患大排查。36.全年共完成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8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5例,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37.重点开展了对美容院的专项检查。38.开展了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39.开展了“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法规进行了宣贯,接受现场咨询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40.全年共完成了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18例。4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42.疫情方面按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我队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共立案15件,办结15件。案件办理情况均已按照要求在信用系统、抽检系统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受理投诉举报270件,办结270件,办结率100%。三、目前我队存在的问题2022年,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履行职责、担负新任务的一年。全执法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出风险、责任、担当的正能量,营造出“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但是,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执法队伍不足:1.是承担执法工作的人员明显不足。2.是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断层严重。四、整改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人员配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面对市场监管新形势,有计划、有步骤地邀请办案能手对我队执法人员开展精准专业、有针对性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我队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强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守牢“三大安全”底线。2、优化执法环境。一是加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硬件保障力度,确保执法能力提升。二是严明执法纪律,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执法队伍自觉抵御“说情风”,避免“人情案”,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外界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干扰,降低执法人员自身的履职风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五、2023年工作计划1、加大对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经营者的知法、守法意识,依法、合理应对职业打假人逐年递增的投诉举报事件。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4、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做到监管到位无偏科,人尽其能、人尽其责。5、强化责任担当,服从和服务机构改革大局,全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