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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0 09:58
单位名称 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权益与法律公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刑事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住所 留坝县厅城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李自安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留坝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3月28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付俊利变更为李自安。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援助政策知晓率。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依托“法律七进”活动对《法律援助法》进行重点宣传,向群众讲清法律援助的条件、维权途径等知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政策,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同时,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今年以来,共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余次,发放法律援助手册2000余册。(二)抓好队伍建设,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在抓好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身学习的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学习《陕西省律师条例》,教育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三)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援助服务。全面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好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及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四统一”原则,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及指派等工作,针对农民工等务工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放宽申请法律援助前置条件,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同时,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中,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8件,其中刑事案件58件(法律帮助30件、刑事代理28件),民事案件30件(诉前鉴定7件、民事代理23件);接待咨询49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21万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70余次。(四)强化援助案卷评审,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我中心采用结案及时回访和不定期见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办结案件实现回访全覆盖。同时,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有效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补贴发放结合的政策,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本着“能援尽援、速援优援”的原则,在2022年度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件,其中刑事案件58件,民事案件30件;接待咨询49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21万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70余次,在维护受援人权益的同时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为构建和谐美丽留坝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不够,在工作繁忙时上门服务不够。二是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在结案后整理卷宗不及时,案件装订不够规范。(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在日常深入基层一线;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督促及时整理卷宗;三是加强对卷宗装订人员的培训。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二)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大力开展上门受理,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积极与劳动部门协作,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二)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流程、经费使用等,保证办案质量,加大走访、回访、旁听制度的落实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鼓励案件承办人向上级报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加强办案人员专业知识和办案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四)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卷装订规范细则和管理制度,要求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15天之内将案卷装订规范交到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备查存档,将案件质量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挂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