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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建设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17 17:48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建设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提供监察保障。对辖区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处罚;对辖区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鹿塬街北段2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坤
开办资金 7.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8万元 7.18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建设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政治与业务学习一年以来我队持续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消防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条例、办法、规定的学习与运用,使工作人员明确自身执法的任务,熟练运用适用法律法规,掌握案件办理流程,文明执法。(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我队持续加强对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监管工作,依法严查行业领域内违法违规的行为,全年累计查处工程质量、违规交房、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治污减霾案件共49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32个,已收缴罚款累计约683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限期整改项目共12个,累计对17个违法对象开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教育,保障权利,落实义务。(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我队积极宣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严格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责,落实巡查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区内秦岭段违法建筑情况。全年累计对区内秦岭段巡查23次,区内秦岭段无新增违反《建筑法》的建设项目,无违建别墅问题。(四)信用管理工作一年以来我队持续推动《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市住建局已出台的信用管理办法的落实和实施;坚持对行政行政处罚对象的诚信宣传教育,本年度累计开展诚信宣传教育35次,持续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的诚信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七日公示”制度,对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持续进行推送,本年度累计推送行政处罚信息27条,修复行政处罚信息2条。(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队将学法用法培训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行政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房地产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认真贯彻定期学法制度,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制,为确保措施有力实施,督促检查各执法人员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向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下发,累计开展对执法对象普法32次;三是为持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求,按照《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西安市灞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灞发〔2022〕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持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对实施后未达到预期效果或社会公众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以效果评估结果为依据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达成预期结果,有效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我队按时完成了对区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的双随机本部门抽查和双随机联合抽查,累计检查区内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163家。经检查,160家企业情况正常,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家;在相关行政检查工作完成后,我队已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面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七)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通过专题会议、自学等形式,深入思考,始终坚持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学习教育,狠抓贯彻落实,围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促进矛盾化解,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八)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在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我队持续加强对区内部分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等进行检查,全年累计查处安全生产类问题2件,立案2件,累计收缴罚款8万元,有效维护了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环境。(九)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我队持续加强对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年累计查处消防验收问题1件,立案1件,累计收缴罚款3万元,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建筑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行为。(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我队紧紧围绕“六个百分之百”、“七个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持续配合区建筑业管理处对辖区内部分房建项目进行巡查,全年累计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问题11件,立案11件,累计收缴罚款90万元,进一步助力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严格执行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和静态长效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了辖区违法违规违章建设,使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推动良法善治。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执法相对方,扎实整改行政违法行为。3.通过对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相关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事项纳入信用体系系统,使企业违法成本提高,一定程度遏制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违法行为的发生。4.对辖区建筑市场内内治污减霾、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层层落实,坚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为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贡献。5.高度重视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认真想办法解决,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有难而来,满意而归,使各种矛盾化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1.市场主体、群众、社会反映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对市场主体及群众反映的工程质量、违规交房、消防管理、物业管理等执法类别多而广的问题。改进措施: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后续的执法工作,坚持依法用权,按照法治的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及时查处相关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2.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缺口较大,现有执法人员高度负荷,不能满足本年度当前的执法需要。改进措施: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任务;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深入研究,找准原因,推动矛盾化解,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系统学习《行政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及配套的条例、办法、规定等的学习与运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提高自身运用法治观念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持续打击行业领域内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对经前期调查后认为确属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及时完成立案程序;二是持续完善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影像资料采集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坚持在下发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同时以书面和宣读的方式告知被处罚人享有的申辩权、听证权等,如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及时采纳;四是持续落实行政裁量基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约定的行政处罚种类,针对查实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下达对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领悟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赋予的职责,推动秦岭生态持续好转,每月不少于2次对区内秦岭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巩固秦岭违建别墅问题整治成果,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市、区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青山、蓝天、碧水、净土保护责任。(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一是持续强化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行业领域依法管理水平,持续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完善定期集中学习宣传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制度,持续开展对管理对象的行业法规普法教育;三是持续强化线索的核查与摸排,认真完成市、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部门安排的线索核查任务,对于问题线索中反映的行业违法违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查实的行业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完成行政处罚。(五)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坚持执法为民,持续加强对行业领域内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及危害后果,及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