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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眉县房屋征收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7 16:12
单位名称 眉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眉县房屋征收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建设提供规划管理服务。区域和城市规划与咨询、城市设计、城市交通规划与咨询,依法组织实施县城房屋征迁、安置等工作。
住所 眉县首善镇景贤路15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宏宝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7.8万元 4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2022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准绳,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一以贯之坚持一日两巡查制度抓好在建工地的规划执法工作,坚决制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低建高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二是逐街逐路摸排建立2022年县城区及滨河新区建筑工地台账。三是对横渠镇移交的太白山忆山居项目违法建设立案处罚,对金域阳光未批先建,兴渭居地下车库超出规划面积建设立案调查。四是逐街逐巷入户走访摸排县城区、滨河新区新建、在建民房第一手资料,介入管理提出要求,坚决杜绝自建房不安全行为和违建发生。五是全年下发停工通知书20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0份,工程纠违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依法依规拆除合力首府1-4号楼5户私搭乱建阳光房85平方米,一道半巷政协家属楼6户临建煤房70平方米围墙40米,姜眉路城区段华通天然气公司违法侵占人行道砌筑围墙及门墩共计128平方米,景贤路与首善街十字老司法局西侧违法砌筑围220平方米,宝深公司在太白路上的破损广告一处32平方米。群众送锦旗一面以示感谢。六是坚守初心、实干担当,稳妥解决旧改遗留问题,主动联系隆发城市广场项目负责人督促做好复工复产、工地安全等工作,全年协调解决遗留问题3个。七是积极对接联系县自然资源局,摸清县公路段批而未供土地费用缴纳底子,督促县公路段完成项目立项手续,提供征地成本票据2份,缴纳7.8万元费用。八是督促盛合二期因烂尾启动拆借宝鸡兴唐公司150万元借款,制定还款计划,做好盛合二期资金使用划拨监管工作,截止11月底,监管账户收入5827556元,工程支出5813000元。九是配合做好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协议的签订审核、棚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管,拨付棚改资金117323207元。十是按时完成2022年首善街办棚户区改造项目荣华路中段片区包抓的26户房屋征收工作。十一是8月19日对外挂眉县房屋征收保障中心牌子。十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接待隆发城市广场商铺遗留问题东关一组居民来访三批46人次;接待房屋征收信访群众来访15人次;处置回复12345市民热线投诉11个,市长信箱1个,县网信办1个,处置今日头条二三里资讯舆情1件,妥善化解了矛盾,年内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抓好建设工地建设项目管理,坚持一日两巡查,坚决制止未批先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类建设活动,防止违法建设发生,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二是稳妥解决旧改遗留问题,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摸清县公路段批而未供土地费用缴纳底子,督促县公路段完成项目立项手续,缴纳7.8万元费用。三是做好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协议的签订审核、棚改资金的审核发放与盛合二期资金使用划拨监管,拨付棚改资金117323207元。截止11月底,盛合二期监管账户收入5827556元,工程支出5813000元。按时完成2022年首善街办棚户区改造项目荣华路中段片区包抓的26户房屋征收工作。四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接待隆发城市广场商铺遗留问题东关一组居民来访三批46人次;接待房屋征收信访群众来访15人次;处置回复12345市民热线投诉11个,市长信箱1个,县网信办1个,处置今日头条二三里资讯舆情1件,妥善化解了矛盾,年内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三、存在的问题:1、规划执法监管范围还未全覆盖,执法震慑力还远远不够。2、解决旧城改造工作遗留问题的方法不多,在工作推动落实上还有差距。3、法律法规宣传面不广,需进一步拓展。四、改进措施1、持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外出培训、参加辅导、以案说法,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规范执法水平。2、丰富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及房屋征收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彩页、制作展板、播放录音带等有效方式宣传好一法一条例,即《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3、加大巡查力度,拓宽巡查范围,以县城“一环、一轴、一片区、三个商圈”为巡查重点,对违法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4、针对旧城改造遗留问题破解疑难杂症,解决遗留问题。五、2023年工作计划1、紧扣住建工作大局严格执法,对巡查中发现的、群众投诉的、县自然资源局函告的各类违建,严格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制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低建高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县城规划的严肃性。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县城规划管理水平。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棚改工作稳妥推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陕财证字第C000013号,有效期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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