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陕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承担数据专班和疫情防控平台工作任务。一是共派出7名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省应对办集中办公,分别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治理、防控平台运行等工作,累计时长达486天。二是3名工作人员全年365天在岗即时处理数据、解决问题。根据业务需求优化数据库表和分析小程序,多元数据自动清洗整理和比对,精准推送至防控一线。累计接收外省来返陕数据59,014,031条,下发数据11,307,571条。三是参与重点(外来)人员管理系统管理流程、统计内容及建设标准制订,建立完整的数据流转机制。开展吉林、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核查管控工作,累计向基层推送中高风险地区航空、铁路、车辆数据773,240条,有效管控风险人员279,206人。(二)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改版升级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新冠疫情专题栏目,并与省政府网站、省政务服务网联动。将疫情通报信息向“陕西发布”推送,保障省政府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建设新冠疫情防控“九不准”公众留言板并提供平台信件回复技术支持。专题共计发布信息1077条,其中权威疫情信息375条,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监督检查、防控知识、媒体报道等信息715条。(三)完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工作。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65岁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尽快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底数,充分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为下一步及时、精准提供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做好准备。协助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和数据报送,完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平台设计、研发和上线应用以及数据融合、清洗和比对,圆满完成向国家的数据报送工作。截止目前,完成老年人健况数据核查519.13万人,划定重点人群67.63万人,次重点人群92.79万人,一般人群358.71万人。(四)开展新冠病毒感染药品和医疗物资统计。在统计直报平台开展新冠药品物资调查、数据查询、数据分析功能的研发与升级。为满足疫情政策和功能需求的调整,系统每日进行紧急迭代升级,对分析表、填报单位先后18次调整。每天进行2次统计填报的例行通报,同时调查内容数据产出表每日定时报告省应对办,为疫情药品和物资政策决策提供支持。(五)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救治监测分析。参与救治监测分析工作,重点对普通门诊、急诊门诊、发热门诊的诊疗、阳性患者情况、重症情况、医务人员感染情况、床位利用开展监测分析,第一期医疗救助重要指标监测分析受到省领导高度关注。每日提供全省分市重点指标趋势图,作为省应对办决策参考依据。(六)完成其他疫情防控信息化相关工作。梳理涉疫网络信息系统和数据底数,落实涉疫网络系统运营者和数据处理者的主体责任,大力提升涉疫网络与数据防攻击、防篡改、防窃取能力。参与陕西一码通专班工作,积极推进陕西健康码和西安一码通“两码整合”工作,配合核酸数据交换平台调研、建设、整改等工作。二、经济效益:我单位今年无经济效益,一切来源均是政府财政补助和项目经费。三、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四、涉及诉讼情况 我单位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五、社会投诉情况 我单位今年没有涉及投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资金不到位七、整改措施对于资金问题,我单位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工作经费和信息化项目经费及时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