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灞桥区>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

发布时间: 2023-03-17 14:28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政策宣传。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 陈涛
开办资金 7.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85万元 5.96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开展情况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全年新增家庭农场7家、变更经营规模2家;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监测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合作社8个。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确权证书纠错70余起,全年调解案件1个、处理承包地信访案件4起,矛盾纠纷调处率100%。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承办全市“三变”改革深化年行动现场会和配合区纪委承办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现场会。二是完成17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461个村民小组2021年度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完成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平台--狄寨街道三资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完成狄寨街道27个合作社的清产核资、股权设置、成员身份录入等产权档案资料电子化。四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行动,排查收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750份,审核发现问题1722份,已完成整改纠错1698份,111个村(农村社区)年增加合同价款收入402万元,追缴合同价款及违法资金2310.62万元。五是全区111个村(社区)、173个组集体经济组织已基本完成换届工作,84个村(社区)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六是市级反馈涉及我区跨区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重复人数2778人,已解决完成处理查重人数1110人。4、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组织赴延安市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经验做法。二是积极争取中省市财政支持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有效利用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17.3万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8个。2022年度预计全区11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达到1.36亿元,全面消除薄弱村,5万元到10万元15个、10万元到50万元47个,50万元到100万元16个,100万元以上33个。取得的社会效应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经验做法,开拓了我区发展集体经济新思路。充分利用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我区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1000万元,基本完成了2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4个,停车场建设项目1个、翻修改造集体门面房项目1个、农产品加工小作坊项目1个、农业设施大棚建设项目1个、果枝粉碎加工项目1个、入股合作经营保底分红项目5个、物资采购出租经营项目6个。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和秦农银行合作建设灞桥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平台”。完成25个股份合作社所属村全资企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分街道分批次召开灞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与财务管理培训会,在7个街道开展6次培训,累计培训25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20余次,全年土地确权证书纠错70余起。分区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2次,依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矛盾纠纷(信访)调处机制,全年调解案件1个、处理承包地信访案件4起,矛盾调处率100%。4、高质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增培育家庭农场7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300余亩,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开展了2020年以来评定的10个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公布了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评定市级示范2个、区级示范4个,有效提高了我区家庭农场综合实力,提高了农民对家庭农场的认知和肯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微信、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区114家经营异常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核查,并给出来处置建议。三、存在问题1、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遇到瓶颈期。随着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连片土地减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殖业难度较大,加之土地流转形式单一、成本偏高,农户不愿流转的现象仍有发生,导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受到影响。我区以优势特色果业生产为主,难以全面实现机械化生产且生产服务季节性较强,导致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难度较大。2、产权制度改革深度不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还不规范,集体资产确权登记颁证还不到位,农村资源要素不能有效激活利用,尤其是农村“三块地”改革推进缓慢,政策支持体制不健全,集体土地综合利用率低。3、村集体经济发展还不理想。我区总体集体经济积累少,部分村可利用的经营性资产和可开发的资源性资产并不多。再加之部分村干部大量精力用于处理农村社会事务,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方面意愿不强,思路局限性强,等靠要思想较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集体经济发展。四、整改措施1、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加强对合作社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抓好对现有农民合作社的清理,确定一批运行良好、带动示范强,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让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2、进一步吃透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充分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积极性,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度。3、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组织乡村干部考察学习,拓宽思维,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加大二三产业投入力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强化业务指导。成立专家团队,从政策技术、条文规定、市场预期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各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确保发展的项目早日收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培育家庭农场3家以上、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以上。2、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整改工作,全面启动农村集体成员股权证书发放,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培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夯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基础。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尽快实现我区农村集体三资运行规范化、会计电算化、管理网格化、监督即时化。基本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目标。4、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2023年底全区保持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成果,集体经济年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5%以上,集体经济年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家以上,集体经济年经营收益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5家以上,有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的村占比达到10%以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获得2022年度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