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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16 14:36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环境保护与监察管理。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水井巷4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晓玲
开办资金 33.4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27万元 38.33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环境监管,严查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紧紧围绕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汉环发〔2022〕12号)和《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202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制订印发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金属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碧水”专项执法行动、秦巴生态联合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78余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企业(个户)48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3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催告书15份,收缴罚款92万元,办理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起,拘留相关责任人2名。(二)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办理。严格落实环境信访查处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全国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陕西省信访信息系统和“民情直通车”系统等信访平台的日常管理,及时受理、转办、回复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确保涉环境问题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截止目前,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5412345”热线等投诉共110件,其中水污染类投诉13件、大气污染类投诉27件、噪声污染类投诉34件、畜禽养殖类投诉18件、固体废物类投诉1件、其他投诉17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区大气办《大气污染问题交办函》交办的16件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交办的7件问题,7件已办结并按时限要求进行了回复。(三)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局《关于印发<汉中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的通知》(汉环函〔2022〕2号)文件精神,为更加有力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对辖区企业进行了梳理摸排,将13家企业纳入了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6家次。按照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南区双随机办发〔2022〕5号)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结合2022年度重点污染源名录和排污许可证名录确定了67个抽查对象,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污染源名录库、一般污染源名录库、涉尾矿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按照抽查比例每年度不低于名录库企业总数的40%的要求,已抽查重点排污单位5家次、一般污染单位86家次,公开抽查信息92条。(四)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一是联合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制定印发了《2022年汉中市南郑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以法制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我队年初修订了各项制度,并制定印发了2022年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已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检查要点、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后执法要点、未批先建违法案件办理注意事项等5期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二、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5天,同比增加11天,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向好,指标改善明显。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在岗在编环境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业务水平不高,新生力量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需要,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二)改进措施1、制定全年学习计划,邀请专业人士授课,提高全员执法业务水平,满足当前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需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污染源现场执法监管、查办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等方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监管业务水平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二)做好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加强全国环境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陕西省信访信息系统、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民情直通车”系统等信访平台管理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及时办结回复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三)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重点风险源行业、企业监管,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预防辖区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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