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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6 11:09
单位名称 武功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
住所 武功县普集镇长青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南鑫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1万元 1.14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业务情况(一)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二)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三)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景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四)抓好内部管理,外树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深化改革,不断提高采购效率中心以“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积极拓展预选供应商采购。进一步完善预选供应商制度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增加了部分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提高了部分项目采购限额,有力促进了市场竞争。全面完成6批次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达到500余万元。三、存在的问题1.进一步扩人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仅有不断拓展范围,扩人规模,才能更好的节俭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进取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分多包采购项目评审效率不高。分多包的项目明显增多。3.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丁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四、整改措施1.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正规化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法》,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法,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法。并制定了《武功县2022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带给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3.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4.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县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五、下一年工作计划适应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新变化和应采尽采的原则,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在巩固预算内外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以外,将药品农机具、良种补贴、新农村建设、民生等项目,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通过宣传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等途径,逐步纳入实施采购业务。加强公共工程项目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着力拓展政府采购实施范围。采购中心将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加强政府采购队伍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深刻查摆分析政府采购操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理念;立足岗位,转变作风,努力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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