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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6 09:26
单位名称 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155号政府大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 贾利珍
开办资金 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4万元 12.64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一)通过加大宣传,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为了使全县广大群众能更好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加大力度对法律援助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我们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2022年这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一是开展了以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律师事务所的职能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三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办案原则,帮助贫弱群众,对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贫困群众真正地得到了法律援助。共承办援助案件35件,其中民事20件、刑事15件。(三)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效果我们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均使用司法部颁发的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按照年度一案一件、一件一号整理装订成卷归档,案件内容均按要求配备齐全。同时,特别注重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在工作中,要求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一是要热情。法律援助的对象都是一些弱势群体,如果没有一片热心肠,就很难开展工作。二是要诚心。我们要求所有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诚心诚意地为法律援助对象办事,不能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只有这样,才能高质量完成法律援助的案件。三是要奉献。法律援助律师对法律援助的对象不能收取一分钱,这就要求律师要有奉献精神才能完成好此项工作。我们按照这些要求开展工作,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只要申请援助,就能够及时地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缺乏、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矛盾纠纷凸显,严峻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现在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已不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二、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执法部门甚至认为,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司法局的职责,与己无关,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在有的部门调查取证,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二)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三)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四)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