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法律直接赋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承担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相关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与行政强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云岩路7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薛早军 | |
开办资金 | 5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03万元 | 2.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力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局长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指出要夯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要用好的执法效果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要坚持高标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能力,切实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先锋队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维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一是参照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制定了佳县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为2022年综合执法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二是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印发了《佳县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污染攻坚联勤联动执法机制,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按照执法工作要点开展了春节期间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两会”及疫情期间卫生行业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黄河干支流“清废行动”专项排查、春耕期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油气勘探开发环评报批及环境安全管理、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专项执法检查、油气管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排污许可证后监督专项执法检查、汛期兰炭拆除企业氨水储存环境安全排查、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等20多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立案查处16起,其中查封扣押1家、限制生产1家、约谈问题企业4家、限期整改3家、行政处罚款11家,收缴罚款76余万元,达历年新高,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在执法检查的同时,督促指导执法人员及时制定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工作简报24期,进一步做好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四是是助力疫情防控。下半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以来,大队多轮次对高速出口卡点、疫情防控隔离点、核酸检测点进行医疗废弃物环境安全专项排查,积极为疫情保卫战展贡献环保力量。五是配合局里开展农村生活废水摸排及乡镇直排口排查整治工作。(三)重视信访维稳2022年,共接到12345转办、群众来访、百姓问政、电话投诉、上级转办等环境问题102起,办结102起,办结率100%,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畜禽养殖环境突出问题,为有效管控畜禽养殖污染,2022年大队执法工作人员先后深入王家砭镇柳树会村、朱家坬镇吕岩村着力推进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到问题所涉镇人民政府和该镇主要领导坐谈讨论问题村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问题整改推进落实事宜,统一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形成整改方案。二是开展联合排查。佳县分局执法人员与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村负责人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畜禽养殖户的尿液、粪便排放及处置情况进行逐户排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问题台账。三是政策宣传。在排查检查的同时,佳县分局执法人员向畜禽养殖户认真讲解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畜禽粪便规范处置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四是问题整改推进。工作组在柳树会村、吕岩村村委会办公室召开了养殖环境问题整改现场推进会,会上佳县分局执法人员通报了养殖户存在的环境问题,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对畜禽养殖户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个整改时限,并要求养殖户就粪便环境污染整治进行表态发言。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养殖环保问题的严重性和污染治理的紧迫性,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环境得到有效遏制。扎实开展企业接待工作,充分利用企业接待日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企业存在的具体困难。检察院督办的10起检察建议全部完成办结,每一件都及时现场核实检查,按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完成整改整治后按时向检察院回复。(四)确保环境应急安全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着力增强环境应急人员做好环境应急安全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管理,狠抓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完成编制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市局备案,作为今后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加强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及措施,储备应急物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2022年共有13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要求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制定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三是加强环境隐患排查,维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先后开展了输气管线、重点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城镇两场、油气勘探开采、医疗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7人次,排查企业36家次,督促9家企业及时消除了应急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细化、应急物资不充足等环境安全隐患,其中立案处罚企业1家,罚款2万元。经过多次督促检查,佳县佳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佳县森源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市华岩煤业有限公司、榆林市佳县华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盐绿能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陕西华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家兰炭拆除企业厂区4400多方氨氨水和底部焦油渣、污泥等危废得以安全规范处置,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待命状态,做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县域环境安全。(五)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围绕科普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通过举行现场咨询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及环保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及群众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农村环保宣传。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进农村向农民群众耐心宣传讲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政策要求及环保知识,鼓励农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和环保意识,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习惯。四是充分利用企业接待日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来访者宣传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标准。(六)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2022年,共接到12345转办、群众来访、百姓问政、电话投诉、上级转办等环境问题102起,办结102起,办结率100%,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全面维护。(二)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立案查处16起,其中查封扣押1家、限制生产1家、约谈问题企业4家、限期整改3家、行政处罚款11家,收缴罚款76余万元。(三)2022年共有13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要求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制定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水平偏低。对环保法律法规及新标准新政策不是很熟悉,没有全面深刻领会,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应用,与新时期环保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新时代下新的环保工作要求。二是经费严重短缺,信息化水平偏低,车辆老旧,不能满足执法检查需求,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环境应急设备不足,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建设水平跟不上现代发展需要。三是环保队伍人员老化、短缺严重,成为工作开展的严重瓶颈。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完善环境执法装备的配置;三是充实环境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下一步计划2023年,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全部力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