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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15 14:32
单位名称 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对物业服务活动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受理、初审;负责物业招投标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负责对房屋维修资金进行归集和使用情况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纠纷投诉受理制度,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出现的纠纷。(相关服务)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康乐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苏俊文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18万元 10.87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扎实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检查力度。深入鼎盛花园、后稷小区、田园居、神农小区等87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被检查大多数存在的共性问题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有少数小区还存在“飞线充电”现象。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充电等存在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一个小区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书面报物业办,后期再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看。二、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物业服务日常监管,建立季度检查工作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部门、卫健局、各镇办街办、物业协会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内38家物业企业进行检查,按照物业企业服务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将服务内容和物业收费进行公示,是否按要求设置“一牌一箱四栏”,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防设施设备、公共设施设备及特种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信访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督查,累计共发出限期责任整改121份,对整改缓慢或不力的5家物业企业进行约谈并印发4期《红黑榜》通报。三、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建设2月17日-2月18日,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案例分析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3月4日举办“杨陵区第一届物业知识竞赛”,并邀请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张青山莅临指导;6月27日邀请国家知识库知名专家安全工程师崔峰对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行专题培训;11月4日联合消防部门在沁园春居小区开展居民住宅火灾自救逃生演练活动,并线上直播向业主宣传消防安全应急自救知识。四、加强物业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我办多次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小区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并召开信访专题会议要求各物业企业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对业主提出的建议和投诉要及时处理和矛盾化解,是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要限时办结,对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截止目前,全年累计处理物业类信访投诉132件。五、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年先后完成银鑫小区、化建小区、物价所家属楼、铁路小区、邮政新村等13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内容涉及配套基础设施和房屋功能建设两项方面,改造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屋顶防水、楼体外立面、小区道路、供水、排污等急需改造的基础设施。全年累计完成建设投入资金1204万元,完成2022-2025年42个老旧小区改造初设招标。六、强化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建设2月17日-2月18日,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案例分析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3月4日举办“杨陵区第一届物业知识竞赛”,并邀请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张青山莅临指导;6月27日邀请国家知识库知名专家安全工程师崔峰对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行专题培训。11月4日联合消防部门在沁园春居小区开展居民住宅火灾自救逃生演练活动,并线上直播向业主宣传消防安全应急自救知识。取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通过2022年的各项工作,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得到了良性发展,规范了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显著提升全区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获得感。我区沁园春居小区入选住建部“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百强案例。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基础较差。我区物业管理三级联动机制未真正形成,街办及社区作为基层物业管理的主体,无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且流动性较大,专业知识欠缺,致使一些简单信访问题不能及时的在基层化解,往往使小事托大、简单问题复杂化,群众意见较大,满意度较低。(二)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是前期物业管理所占比重较大,专业性不强,服务意识差,重“管理”,轻“服务”。二是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目前物业收费参考数年前的标准执行,物业公司管理成本不断提高,但群众对涨费非常抵触,导致物业企业为减少亏损而降低服务标准,引发恶性循环。(三)业主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业委会成员多数为兼职,无工资、纯服务,积极性不高。个别小区虽成立业委会,但在履职时缺乏业主的支持与信任,实际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小区业主委会中缺乏有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未能有效发挥业委会应有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于小区内占用乱停乱放、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物业企业无相应执法权,难以有效制止,在报告有关部门后,往往收效甚微。整改措施:一是夯实镇(办)和社区物业管理职责。强化基层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配强管理人员,加大社区、街办物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组织推动和协调服务作用,力争将物业纠纷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二是促进居民自治共治。推动建立居住小区、住宅片区党支部、业委会组织。对不能正常履行业委会职责、维护大多数业主权益的业委会和成员要及时启动换届和改选程序,坚决予以撤换。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坚持季度检查。联合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物业协会坚持每季度的物业服务综合检查,以查促改。二是树立典型,引领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社区、街办物业行业管理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四是推进我区物业管理“三级联动机制”,发挥社区、街办的主体作用,使群众的问题“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街办”。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