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和城乡特殊群体养老补助发放;参保人保费征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辖区内参保人保险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政策宣传、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对街道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 |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西沣二路万科高新华府东隔壁 | |
法定代表人 | 丰荣平 | |
开办资金 | 237.9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07万元 | 11.8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中心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为重点,不断提升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服务水平,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业务活动(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2022年8月,按照省市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工作要求,我区基础养老金由183元调整至188元。为了顺利完成待遇调整工作我们一是认真安排,制定计划。详细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补发方案;二是积极协调,落实资金。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相关资金;三是调整力量,及时核算待遇。面对工作人员被抽调疫情防控专班,同时待遇调整溯及以前月度、人员变化多,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了不影响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我们采取加班加点的措施,及时完成了待遇核算、数据核查以及系统参数调整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基础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二)高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一是采取集中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群众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开展资格认证工作;二是通过线上培训和实地指导,帮助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资格认证操作,便于指导群众进行认证;三是对于腿脚不便、久病卧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开展上门认证工作。(三)认真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自查工作。一是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情况、账务处理情况、报表填报情况等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二是按照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自查工作,按季度对参保登记、待遇核定、待遇拨付等业务经办工作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提升了经办水平;三是配合第三方审计公司做好2019年-2021年三年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四)认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一是按照省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通知书相关要求,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上级下发的数据逐一进行核查,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二是按照市社保中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疑似死亡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对我区疑似死亡人员逐一核查,目前已全部暂停。三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申领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我区疑点数据开展核查。经核查,我区疑点数据,身份证号、姓名等关键信息均一致无误,未发现问题。(五)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2022年,我区采取集中宣传、日常宣传和网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标语横幅、宣传展板、网络宣传、政策咨询、事例讲解、入户宣讲等多种宣传途径,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六)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2022年,我们与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缴费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保险待遇。(七)认真贯彻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按照上级关于优化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取消了对低保对象农业户籍的限制,我们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一是掌握最新低保人员名册;二是对低保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核查;三是及时完成业务系统低保人员信息标识及核对工作;四是做好低保人员缴费指导工作。确保将我区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覆盖范围,保障社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八)多措并举开展养老金追缴工作。一是对服刑人员采用逐月抵扣方式追回多领资金。二是我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提起民事诉讼,面对强大的司法压力,被追款人主动将违规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还经办机构指定基金账户。三是充分利用民事诉讼的影响力和震慑力,进一步加大追缴力度。截至目前,追缴工作已全部完成。(九)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充分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网上培训,随时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经办难题;二是开展分级培训,对部分街办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政策、信息系统应用、网上操作等内容,确保熟练使用业务系统,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根据基层工作需求,区级经办机构深入基层就业务经办、台账填报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在家门口就能办结业务。(十)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转移接续工作。2022年,上级部门在业务经办系统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转移接续的网上经办功能进行了完善,为了做好我区新落户人员的社保转移工作,我们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做好线下经办与线上经办的衔接,及时办结转移人员的转移接续、制度衔接工作。(十一)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工作。一是做好基层宣传服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三级经办工作群进行线上宣传,深入老年人聚集的社区、广场等地,采取设点咨询、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线下宣传,引导群众及时领卡、开卡、用卡;二是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做好服务工作。我们与信息中心、工伤失业“打包办”服务专窗,密切配合,解决群众社保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三是深化社银合作,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协调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上门发卡激活社保卡服务,做好推广社保卡应用的基层服务延伸。二、取得的主要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4.75万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2.31万人(含暂停待遇0.02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5314.24万元,有效发挥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群众反映,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针对该问题,我区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建议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待遇增长机制。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抓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抓数据,提升扩面精准度。同时,做好缴费档次提标的政策宣传及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工作,鼓励群众多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充分发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作用。(二)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三)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水平。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网上、掌上和自助服务系统功能,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同时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工作平台解决好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化设备的问题,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服务。(四)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风险防控工作。为了进一步防范风险,提升基金管理水平,我们将持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加强跨部门数据稽核力度,遏制暂停待遇领取人员增量;完善内控检查制度,加大内控检查力度,保障基金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