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调解或仲裁全县范围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的劳动争议。 | |
住所 | 子洲县丰庆路人力资源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封志刚 | |
开办资金 | 5.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79万元 | 6.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院劳动仲裁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县委政府、局机关的科学领导下,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构建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截至11月底,我院共受理劳动纠纷案件20起,其中调解6起,撤诉1起,仲裁裁决13起,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二)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情况为有效应对劳动案件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按照“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的机制模式,我院与劳动监察大队一起继续完善“一站式服务窗口”服务功能,使劳动争议问题得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子洲县法律援助工作站也发挥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作用。2022年,进一步完善了仲裁申请一次性告知,简化了仲裁申请流程,缩短了纠纷处理期限,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2022年,县法院出台建立多元化解纷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我院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围绕“多元解纷”主题,加强人员、组织和程序对接,通过人员共用、矛盾共调,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我院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从而建立调解、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群众提供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三)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2022年,我院进一步着力于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完善,认真贯彻以“基层为主”的工作方针,畅通劳动者诉求渠道,实现劳动者就近维权。(四)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情况2022年我院主动利用劳动相关宣传日,发放《劳动仲裁维权手册》《工伤保险知识问答手册》《劳动法》《劳动仲裁法》等相关资料,全面指导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法规资料宣传、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用人单位长足发展和劳动者收入增加双赢。我县整体企业较少,规模相对较小,从而导致用工程序不规范,运作时间也不稳定,使得用工的流动性较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对劳动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企业规范用工提出了更新要求。5月18日,我院与工伤经办中心联合组织县内多家企业召开专项会议,以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与企业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指导企业用工,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求我县企业不仅要完善好劳动合同制度,从源头上规范用工,保护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要发挥好自身作用,完善工会和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职能,监督职工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协调职工与企业的关系,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协调内部劳动关系。(五)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情况2022年,我院继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和人社局安排,组织开展了述职述责“双述”汇报会,全体人员围绕“学、思、践、悟”和对照“四不一任性”进行了个人“双述”汇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仲裁业务的有机统一和结合。组织开展了“双亮”活动,要求全体人员在工作中践行亮身份、亮职责,并根据仲裁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了服务事项,优化了工作流程,最大限度服务于劳企双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通过专题学习、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促使全体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处分规定。继续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文件精神,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下半年,我院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多次组织开展了专项会议,学习解读了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解读了人社局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同时要求所有人员完成了个人查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制定了仲裁院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和学习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体学习和自行学习,要求每人写好学习心得和学习笔记,达到学习有成效。(六)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我院本着“听从指挥,顾全大局”的疫情防控工作原则,听从省、市、县的安排部署,做好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的大局稳定。根据县疫情防控安排,我院派出下沉干部3名,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派出4名工作人员做好高速路口检查等志愿工作。期间,我院组织全体干部主动学习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办公室的防护工作,张贴办公场所健康二维码,要求来访人员进入必须扫码和佩戴口罩;要求办公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做到多打扫,勤通风。二、取得效益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将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存在问题我院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新型化、内容复杂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企业和机关尚未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案件集中在县仲裁院。三是预防机制难以做到前瞻性,部分企业对劳动纠纷引发的矛盾危害认识不到位。四、整改措施我院着力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管理,注重增强全体干部的自身素质,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一)加强党政理论学习,武装精神世界。我院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使大家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从而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期间,我院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学习党史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传统,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组织学习传达了习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观看了二十大开幕式,并对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展开学习,通过对内容的详细研读,精神的深刻领悟,提升全体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为提高办案能力,我院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法律知识学习和交流,特别是对最近颁布和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领会有关法律法规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提高理论水平,增强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对网络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和讨论,提升专业水平,拓展视野。(三)关注基层民生,提升服务态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及时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心中疑虑,宣传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自觉依法办事,使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双方矛盾激烈的情况,仲裁员自觉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当事人同意配合的机会。五、下一步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强化工作措施,逐步补齐短板,巩固提升成效,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扎实推进劳动仲裁基础工作。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具体情况的了解,多搞调查研究,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工会和劳动调解委员会,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把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二)推进基层劳动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做好调解人员的培训工作。健全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平台,充分发挥基层作用,促进基层劳动仲裁工作优质化开展。(三)进一步发挥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用。加强与劳动监察大队的通力合作,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柔性执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实现劳动保障领域案件的“快办、快调、快裁、快审、快结”。与县司法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同时,作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员单位,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同联动,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群众提供纠纷解决服务。(四)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加快“互联网+仲裁”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办案人员信息技术培训,掌握调解仲裁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仲裁业务管理系统和调解业务管理系统办理好调解仲裁案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五)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