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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信息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4 15:1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信息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医疗保障信息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日常事务性管理;负责做好辖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信息监测和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医疗保障基金稽核的信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医疗保障违法、违规案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北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 吐尔逊江木米尼
开办资金 26.8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万元 3.9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区医保信息监测中心区以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国家、省、市、区医保部门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协议管理工作,在全中心医保执法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好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药品和医疗服务信息监测、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信息工作,确保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2022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监管。一是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抽查、复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二是按照市、区“双随机、一公开”文件要求,根据抽查计划对39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被抽查单位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保协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二)完成辖区本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和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实地验收工作。(三)全面完成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市医保中心。(四)不断推进辖区医保信息化建设。实地督导检查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新平台上线工作,确保使用新医保系统正常结算。(五)加大医保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局微信公众号、辖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群,进行医保基金、打击欺诈骗保等相关医保政策网上宣讲,机构违规信息公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依托“医疗保障四支队伍”,提供“大雁暖心帮”服务。组建慢性病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团队,为无人陪护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卧病在床的慢性病患者,累计提供2000余人次“送药、送医上门”、测量血糖血压、药物调配等免费的暖心服务,让群众在家就能享受专业医疗服务。(二)通过“百日百县”“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等活动,深入辖区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倾听民意、了解困难,不断拓宽医保政策宣传广度,积极解决定点医药机构遇到的困难,让医保政策深入千家万户,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晓率,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了社会参与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在辖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医保服务站,成立了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基层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结算、门诊特殊病及门诊“两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等17项医保业务工作。本年度已完成医保服务站建设目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雁塔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已达到1200余家,按照省、市医保部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且一年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的工作要求,现有医保监管力量人员严重不足;2、与市级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业务交流方面,存在工作对接较薄弱、部门之间联动较少等问题;3、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有待加强。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医保政策的学习、宣传不及时、理解不到位情况。(二)改进措施1、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学习医保各项政策规定,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广泛宣传,做到医保政策落实到位。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规范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持续做好辖区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2、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联网工作;3、继续做好医疗保障服务队伍建设工作。4、持续开展医保服务站建设及“大雁暖心帮”服务工作。5、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及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6、高质量完成上级医保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