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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建设和抗震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发布时间: 2023-03-14 11:35
单位名称 旬邑县建设和抗震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测、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抗震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测服务和技术评估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承担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收集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旬邑县阳光大道保障房小区1号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张军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3万元 6.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动员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各项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结合省、市开展的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和县局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旬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县域内各在建项目,分阶段安排部署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督促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力促主体责任落实。(二)强化教育宣传,全面提升责任意识。始终把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通过集中定点宣传、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建立微信交流群等方式,向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传达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先后召开了2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了全县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督促全县在建项目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观看《法治在线——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节目和《新安全生产法》、疫情防控知识讲座7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各在建项目也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对本项目参建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二、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全年处于受控状态,无任何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县质监站认真履行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2、继续推行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了建设、施工、监理的责任感,提高了工程实体质量,使用户住到了放心房,满意房。三、存在问题(一)部分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还不够。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脱岗行为,部分在建项目经理、安全员不能到场履职,监理单位总监缺岗、专监一人多监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思想上重视不够。(二)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建设手续不全、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措施不力,未同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工程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三)部分监理对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力。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整改不力,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各种专项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对施工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未能严格督促整改。(四)由于惩处手段过于单一,惩戒力度薄弱,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起不到震慑作用,导致各项目责任主体对检查出的问题,态度上不够认真,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积极,整改结果不彻底。(五)监督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几年来,由于人员结构老化和工作调动,无新鲜血液注入,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从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督整改过程中存在知识老化、经验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与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四、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结合目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监督程序、工作重点内容和问题处理方法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实现监督工作流程标准化、制度规范化。进一步开展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要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监督管理行为并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行为的监督。3、提升质量监督队伍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做好新增质监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新人尽快了解掌握质监工作内容、方法,找准各自发展定位,提升本站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五、2023年工作计划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方面。一是以“5.12”防震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为契机,在县城设立宣传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年内宣传不少于2次;组织人员深入镇、村、社区开展“送资料、送知识、送技术、送服务”下乡宣传活动,年内不少于1次。引导群众建抗震房、安心房,不断提高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二是协同局村镇股,联系镇办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年内不少于1次,有效提升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意识和技能。城建档案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收集、整理、报送、接收、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城建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建筑施工实地操作中实用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不断强化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抓好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加强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全年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3次;同时,要求企业强化相关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升监督人员业务能力。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督促企业定期认真自查,坚持“日常+季度”和“常规+专项”巡查机制,全年全覆盖式检查不少于3次,明查暗访常态化,质量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省、市检查组发现的隐患,深刻剖析原因,按照“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回头验收”的要求,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进行闭环管理,倒逼企业从制度、管理、本质安全水平上查漏补缺,确保同类隐患问题不重复发生。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适应当前基本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需要;积极开展质监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安全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学习,组织集体或专题学习,注重自学,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应急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观摩现场会。督促有条件的建设项目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编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以文明工地创建为抓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危大工程、起重设备、用电、消防等,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创建县级文明工地4个、向省、市级推荐文明工地2个。五是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第三方承包公司备案制度、从事检测业务告知制度;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整改情况,分类处置,分别采取约谈、通报、移交行政处罚等措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