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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4 10:55
单位名称 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刑事案件、民事代理、劳动仲裁和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祥和路群众工作大院
法定代表人 郑党怀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3万元 1.03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52件、仲裁2件、非诉讼1件),结案69件(民事案件51件、刑事案件13件、仲裁4件、非诉讼1件)。来人来访咨询191人次,电话咨询4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给援助律师发放办案补助费共计5.47万元。值班律师认罪认罚咨询86人次,补贴1.51万元。逐卷自查全年结办案件,区局评查全部为合格,良好率70%,优秀案件10件。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法律援助制度深化改革工作。①继续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线拓展至低收入(城乡低保线二倍以内)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②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③完成给公检法机关派驻值班律师工作。制定了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和工作环节及考核等相关表格,派驻律师法律咨询、帮助工作规范运行。(3)制定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十条措施。压缩案件指派时限,将司法部法律援助规程规定的民行案件审批、指派时限由7天均压缩到3天,将刑事案件由3天压缩到当天。对接访中非法律援助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指引和建议。所有接访、咨询做到如实登记文字答复,并允许来访群众拍照复印。对残疾人、老年人案件视情况开展上门受理(今年2起)。(4)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将案件质量与办案补助挂钩,做到有奖有罚。在结案审查和年度卷宗自查中对发现的案件中止和材料不全的案件根据工作量适当减扣补助费对案件难度大办案效果好的案件适当增加补助费,今年奖罚各1件。(5)积极完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司法局安排的年检审核、财务报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司法部、厅统计管理系统,网络实体平台及上级法网转办法律援助等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法律援助是法律供给的民生工程,事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事关司法公正,社会正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自身工作的本质属性,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接访、受理、督办、考核等环节的法律援助工作,树立法援为民的良好形象是我们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今年成立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师生和镇办司法所年轻干部组成的法律援助自愿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区2镇3街办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援助宣传7次,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就快接访初审法律援助群众和案件工作明显加强。2、经济效益法律援助事项多为强行法调整的民事权益,很少涉及经济盈利类纠纷。今年所办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万余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接待咨询中时常涉及法律援助事项之外较复杂的上访案件和法律关系较复杂的申诉案件,需要中心和接待站全员加强法律全科知识学习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2、法网驻网抢答咨询和日常咨询网上录入还不主动全面,需要接访人员坚持训练逐步提高电脑文字输入能力。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出台我区法律援助配套政策并抓好落实。2、加强民、刑、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学习,主动应对社会生活中多种多样的矛盾纠纷咨询,提升接访中为民服务的范围和能力。3、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发挥司法人权保护法律援助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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