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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4 10:30
单位名称 宜君县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住所 宜君县宜阳北街
法定代表人 王晓峰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43万元 10.04万元
网上名称 宜君县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所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1.待遇发放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中心始终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宗旨,强化数据共享,加强比对协作机制,每月定期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在社保系统进行比对,确定待遇发放和暂停、恢复人员名单,保证不漏发、不错发、不迟发一人。全年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2.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保事业蓬勃发展。一是推广综合柜员制,打造高效务实服务窗口。今年以来,我中心立足县情,统筹规划,根据示范点创建标准,创建了太安镇南塔村、云梦乡南斗村2个市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示范点;二是加强力度提高社保卡使用率。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通过召开培训会、广泛宣传、协调银行提供服务,电话催促等手段提升社保卡使用率。2022年社保卡应用率达到95%以上;三是推广“互联网+智慧人社”提升服务效能。目前,大部分群众能够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铜川人社”微信小程序等办理参保、缴费、领取、认证、查询、转移等基础业务,信息化手段应用率达到90%以上。3.社保政策宣传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中心将宣传工作作为塑造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政策宣传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一是印制政策宣传彩页、扇子、围裙、手提袋,组建小分队进厂矿、企业,面对面、点对点宣传,答疑解惑;二是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解读《社会保险法》,促进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三是利用微信群、电话等传达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现依法、透明经办;四是开通抖音、快手政策宣传,电话咨询服务,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展示社保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全年发布“宜君社保”抖音宣传48期,微信朋友圈推广48期,在今日头条、铜川日报、市政府网站、铜川人社、县政府网站发布工作信息共22条。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保障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中心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今年,210国道过境公路项目共征用宜阳街道办6个村671.01亩土地(涉及103户396人),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671.01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共征用土地45.72亩(涉及5户19人),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45.72万元,共计716.73万元,截止目前,共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5051.93万元。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让困难群众老有所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大战略,中心加强与县民政局、残联等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和协同联动,建立精准扶贫台账,确保我县低保、特困、残疾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应发尽发。2022年,16-60周岁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1900人,已办理代缴1900人,代缴率100%。6.社保费缓缴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铜人社发〔2022〕88号文件规定,对我县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5类特困行业实施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政策。全年失业保险缓缴企业1家,累计缓缴金额9818元。工伤保险缓缴企业3家,累计缓缴金额4729.95元。7.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护航企业发展。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面临生存经营困难、稳定就业岗位等诸多压力,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政策,2022年,我县第一批稳岗返还企业22家,返还金额共计19.87万元。(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扎实推进1.强化疑点数据核查。为高质量落实提升年行动,中心在数据比对上持续用力,针对上级部门下发的7000余条疑似数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比对后的信息名单下发各乡镇逐人核查,分村分人分事建立台账,及时分类处理实施,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整改及时。2.强化制度建设。在去年修订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将内控机制贯彻每项业务经办流程之中,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二条线”管理;强化待遇资格认证,严格落实死亡报告制度,杜绝冒领现象发生。目前,全县14493名待遇领取人员通过资格认证,认证率达100%。3.强化干部风险意识。利用周例会,通过图片、视频、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同时,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监督和群防力度,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和“保命钱”。4.强化内审稽核。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对内每月对三项保险待遇计发和支付等经办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检查,梳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外严格按照不低于30%的稽核面,对三项保险参保缴费、资格认证、待遇申报开展稽核,以稽核促扩面、促征缴、促清欠。全年内部审核12次,对外稽核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各30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个乡镇30个村,共查出死亡冒领养老金23人3478元,已全部追回,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安全与完整。(三)社保经办系统行风建设成效显著1.深入开展社保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强化窗口日常管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省、市安排,积极开展贴心暖心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巩固,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社保经办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优质服务意识全面提升。2.深入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梳理规范服务清单,持续推进“不见面”服务,推动“快办”扩面提速,不断提高经办效率。同时,梳理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高频服务事项,开展特殊情况“上门办”、“代理办”,并行提供智能技术服务与传统服务,疏解服务群众堵点难点,群众对社保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失业保险工作1.参保扩面参保438户5103人(事业单位244户3450人,企业171户1534人,其他单位23户119人),新增扩面33家340人(净增284人),任务完成率109%。2.保费征缴征收失业保险费200.9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征收158.15万元,企业征收42.83万元。3.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8.5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86.78万元;失业补助金支出18.16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0.3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11.97万元;稳岗返还19.87万元;一次性扩岗补助0.15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0.3万元;失业人员医保费1.02万元。(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1.参保扩面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565人,参保率99.96%。2.基金收入全年基金收入共计4103.2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1016.67万元(个人缴费996.75万元,财政代缴19.92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收入3072.26万元(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收入2812.46万元;个人缴费补贴184.76万元;丧葬补助75.04万元);利息收入2.081万元;转移收入6.1万元;其他收入6.13万元。3.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72.15万元,(为14588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共计2946.17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70.05万元,发放丧葬补贴48.56万元,转移支出6.96万元,其他支出0.41万元);另为1200名“八大员”人员发放工龄补助174.14万元;发放梅七线养老补贴13.61万元。(三)工伤保险工作1.参保扩面参保320户5905人(行政事业单位215户,企业105户),新增扩面40户284人,任务完成率284%。2.保费征缴征缴工伤保险费157.8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征收105.32万元,企业征收46.39万元。3.基金支出全年共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17人177.84万元。其中:定期待遇3人7.41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人54.97万元;医疗费6人5.43万元;一次性工亡补贴1人94.82万元;丧葬费4.18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81万元;伙食补助费0.22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部分小微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2.数据信息不够完善。3.基层经办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二)改进措施1.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2.积极协调民政、卫健、公安部门,加强数据比对力度。3.积极向上级建议,充实社保经办队伍。四、2023年度工作计划(一)继续做好参保及待遇发放工作。做好社保参保政策宣传,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和按时缴费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处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二)多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协调税务、银行等协作单位,把社保政策和业务宣传融入窗口日常经办服务全过程。(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稳步推进业务下沉工作,加强业务向乡镇、社区延伸工作,让群众享受家门口的服务,实现“就近办”;力推社保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实现“零跑腿”。(四)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一方面严格社保待遇审批手续,规范发放程序,强化支出约束。另一方面加大稽核力度,对基金运行重点部位和存在的重点问题实行重点检查和随时抽查,及时排查解决安全隐患,提高监管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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