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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3-03-14 09:45
单位名称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文物流通,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研究,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流通管理。文物管理研究与培训。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科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石慧红
开办资金
187.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57万元
127.84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2022年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杨陵区政府与文物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区文物局与基层保护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实行区局科级干部包抓镇(街道)、文管所干部和文保员包抓保护点工作责任制,夯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全区18处文物保护单位做到有档案、有保护范围、有专人管理,有文物保护碑和界碑,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工作规范。(二)创新服务管理水平,增强文物管理能力多种形式进行文物法规宣传。我们一直坚持不懈地做好平时文物普法宣传。结合“6.14文化遗产日”和“5.18博物馆日”“12.4”等集中宣传活动要求,通过设立宣传点,巡回下乡村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印制文物保护画册,制作文物保护宣传短片在电视新闻前播放,群众爱护文物的意识正逐步加强。(三)田野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持续加强我区文物安全工作中的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全区田野文物“打、防、管、控、建”相结合的文物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初步建成。今年1月,针对冬天农闲季节和春节前后田野文物犯罪高发态势,区文管所与公安派出所开展联合安全巡查行动,加强夜间巡查管护。派出所夜间巡查时发现一盗墓行为,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收缴文物10件。(四)文物保护单位安防项目加速落地。我们积极争取三防项目,确保田野文物安全保障,位于王上村地隋泰陵安防项目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顺利落地,项目资金到位后,政府专款专用,目前已经完成招标并开始实施。该项目的落地,大力提升了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水平。(五)强化项目建设中的文物审批和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职责。坚持“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方针,积极配合基本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前期选址实地勘察、文物考古勘探等跟踪服务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科技保护文物工作。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今年,我们顺利完成全区18处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地形地貌、坐标和高程的全面测绘工作,为遗址科学保护提供理论依据。(六)切实做好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文物联合检查制度,区文物部门与所在镇(街道)、公安、消防等单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和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安防措施加以保护。文物库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开展了文物消防宣传月、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模拟演练等活动。(七)依法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联合建立《文物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机制》《公安和文物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等七项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形成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整体合力。工作存在问题:目前,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总体安全平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建设项目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关部门在建设审批时对文物勘探调查环节把关不严,项目选址未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导致后期项目建设和文物工作之间存在一些矛盾,给文物保护和文物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文物保护条件保障有待加强。目前区文管所实在4名工作人员,除了文物库房日常双岗值班值守外,连同所长在内只有2名同志参与日常巡查和项目文勘工作,也没有巡查车辆。三是文物活化利用有待提高。文物保护手段均为基础性保护,没有在合理的前提下考虑文物的开发利用。隋泰陵、古邰国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宣传和利用价值均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缺乏展览展示和宣传性。三、下一步工作计划:2023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落实全省文物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依法保护利用,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各项工作。(一)落实文物保护管理“五纳入”工作。将文物保护纳入到示范区和杨陵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二)严厉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筑牢文物保护红线、底线,严厉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乱建、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守护好文物安全底线。(三)推进完成隋泰陵保护规划。主动担当作为,完成隋泰陵保护规划既有利与文物安全保护,又能够合理规划和充分合理地利用国保单位周边土地,提升文保单位整体风貌。(四)加大文物保护项目争取。研读中央、省委各项文物保护相关政策,策划包装一批文物保护项目,积极寻求上级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2023年继续推进村史馆建设。(五)做好文物传承利用。结合全区博物馆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大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利用,深入挖掘隋朝和隋文帝泰陵所蕴涵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深入开展隋朝历史贡献及其时代价值的研究、宣传活动,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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