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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岗路健康教育站)
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岗路健康教育站)
发布时间:
2023-03-14 09:42
单位名称
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凤岗路健康教育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常见病的发病诊治;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及效果监测预评估。
住所
杨陵区防护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少平
开办资金
62.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4.36万元
990.1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杨陵区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截止2022年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48039份,其中公园路城区建档8847份,全辖区共筛查慢性病患者4270人,其中高血压3175人,糖尿病1095人,每季度做好随访督导,强化慢病防治培训及宣传,做好慢病患者体检,及时做好新增慢性病人的检出及上报。全辖区精神病患184人,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做好随访、体检、对患者家属护理方面的健康指导及患者门诊免费服药的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讲座41期(含辖下机构),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21期,举办健康教育专栏6期,播放健康教育视频14种;全年孕妇管理282人,产妇管理278人,高危产妇62人,0—6岁儿童管理2527人,孕妇产前免费增补叶酸265人,发放叶酸835瓶;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3099人,体检率达7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3120人。协助卫生监督所加强对辖区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加强我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管,明确村级卫生协管员职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非法行医、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管巡查工作。2、自新冠疫情以来,我中心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夯实任务分工。做好集中隔离点、机场和西安车站专班相关工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核酸采样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辖区及辖下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通过公众号、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新型感染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居民自主防控意识,形成良好宣传氛围。全年负责隔离点工作10次(10个月),抽调工作人员26人,西安专班6次(12个月);三站一场转运中、高风险地区人员1316人次;全年居家隔离人员核酸采样26872人次;新冠疫苗接种12330针次;新冠肺炎健康教育宣传4期。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我单位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经营性质为非盈利性,在2022年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和慢病、精神病筛查,将特殊人群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做好随访、体检、对患者家属护理方面的健康指导等服务。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妈妈课堂”,加强家长们对儿童预防接种重要性认识以及相关知识掌握,就一二类疫苗的区别、疫苗种类及相应疾病预防、预防接种流程、注意事项及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知识普及,更好的帮助家长们掌握相关接种知识,让更多的孩子得到保护,健康成长。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基本医疗工作未能正常开展,不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医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性不强。3、工作积极性、创新性不够强,存在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的情况,工作中亮点较少。2023年,积极开展基本诊疗业务,提高全体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改善工作管理模式,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力争为辖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服务环境,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生活。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深化改革,各科室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培训,迎头追赶,尽量缩小与其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距,扎实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居民健康服务。2、在有序开展基本医疗的基础上,谋划健康体检能力提升、中医康复(理疗)保健能力提升、儿童诊疗保健康复能力提升,扎实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多项工作内容,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好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2月03日至2026年12月02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9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2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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