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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房地产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3-03-14 09:13
单位名称 澄城县房地产交易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房地产交易活动及房地产交易,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住所 澄城县古徵街五路北段财政局对面
法定代表人 梁俊斌
开办资金 461.0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7.36万元 212.5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履行职能职责,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今年以来,进行新入市企业网签业务流程培训及业务指导18次,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并备案登记1237套,交易面积142876平方米,商品房预购确认420套,预告抵押(公积金)156宗,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交易及资金监管转让并编号归档确认272套,交易面积29546.55平方米,交易金额9598.83万元,注销解除抵押514宗,发放已有房屋所有权证书563本,受理领导干部查询2460人/次,保障房中心房产信息比对3208户,受理司法机关信息查询、查封、解封业务27次,完成华庭佳苑、晖福阳光城产权档案整理1567余份,出具有房、无房证明382份。二是立足监督监管职能,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按照住建局印发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17家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和5家中介机构开展了房地产领域整治行动,其中常规性检查10次,专项整治2次。重点检查房地产企业项目销售现场和销售过程,通过张贴温馨提示单,宣传海报等形式引导购房户安全、理性购房。特别是在加强销售现场要素公布、《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房源“一房一价”等规范要求,对预销售商品房过程不实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逃避资金监管、中介机构运营不规范的行为和情况进行了网上签约手续暂停办理和批评教育,同时设置规范运营红黑榜,建立维护监管服务微信群,不定期发布房产政策和法律文件,有力维护了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优化交易流程,开发建设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程序,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出台《澄城县房地产交易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对房屋交易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再做规范和明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不断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原有的澄城县数字房产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建设澄城县房屋信息查询应用程序,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电脑操作,就能了解目标房源有关状况及个人交易情况,为群众安全购房、明白购房提供最优服务。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交易逃避资金监管,持未经交易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抵押合同》直接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加大了项目“烂尾”、“无法交房”、“逾期交房”和金融信贷资金风险。2、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注重登记发证,弱化过程监管。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及个别中介机构恶意逃避资金监管,不能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导致有关部门数据不能同步.(二)改进措施:1.加强对部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交易过程中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加大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监管力度,对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逃避资金监管问题,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及时督促交易双方当事人及个别中介机构尽快实现数据同步。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完善中介机构征信平台建设,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运行合规有序。二是持续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方式、合同文本、预售退房规定、售后交付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和清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减少购房纠纷。三是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大二手房资金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购房风险,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安定稳定。四是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软硬件已建设到位,具备随时数据联网的所有条件,下一步将申请加快进行横向联网,早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