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从申报至竣备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受监督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统计分析、上报及评优推荐;处理辖区内工程质量方面的举报投诉。 |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14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璐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万元 | 10.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和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建设工程日常监管目前我辖区在监项目130个标段,面积约1150万平方米。我中心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年共核发质量监督通知书21个,完成6个项目50个单体的竣工验收资料审核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办理12个项目70个单体竣工验收备案。按照项目月检要求,全年共开展检查600余次(包含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54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排查整治以及原材料与实体抽检专项工作。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及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共检查工程项目111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0份,完成21个项目质量抽检工作,出具原材料检测报告19份、实体检测报告21份,通过检测及时了解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确保工程不因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管理效能,全年共办理建设工程行政处罚案件10起,处罚金额共347.5万元。(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安中心作为区住建部门包抓工作承办科室,全科室人员高度重视,闻令立动,强化责任担当,抢抓时间节点,按照《西安市雁塔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集中办公的要求进驻工作专班,扎实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自建房屋5317栋,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4695栋,其他自建房屋622栋。初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80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3767栋,其中经营性房屋3275栋。共排查城镇房屋527栋,其中危险房屋75栋,潜在危险房屋260栋。(三)投诉处理工作我中心主要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与房屋安全类投诉。本年度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1200余件,信访转办投诉400余件,人民网转办投诉100余件、舆情类投诉50余件,办理市、区级各类督办31件。二、取得的社会成效(一)强基固本,质量监管水平稳步提升。通过每周科室学习培训,对上一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第三方检查服务机构的周检结果进行综合讨论,并邀请市局领导以及资深行业专家有针对性的进行授课,提升科室整体业务水平。同时,从被动的受理监督改为主动提供跟踪性的专业技术支持与服务,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砌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重点环节验收监督工作,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二)创新模式,完善“提前介入”类项目全流程质量监督程序。我中心制定了《雁塔区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实施方案》,对“提前介入”类项目,按照“程序容缺、技术不容缺”的原则,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通过加强过程资料管控、增加月度检查频次、安排实体抽检以及原材抽测等措施,强化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及技术支持服务,确保项目质量可控。(三)常态长效,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流程。制定《雁塔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建立排查台账,并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立专档,落实监管责任人。根据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市、区要求,明确既有房屋安全处置主体及责任划分,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现场核查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下发《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明确关于危险房屋治理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督促落实危房治理相关工作措施,同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初步判定为C、D级的加大重点检查频次,确保房屋住用安全。(四)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节点任务。我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好的做法受到了省市领导肯定。一是反应迅速,“4.29”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印发《雁塔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全区保持高频度调度,实现上下贯通、调度指挥统一化。二是我区提出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清一责任”和分级包抓工作责任制受到副省长徐大彤的高度肯定,赵一德省长在《陕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第3期作出专题批示:西安市雁塔区委、区政府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值得各地借鉴。三是我区建立了三级网格化巡查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四是邀请房屋结构、地质专家和各专业机构对全区所有自建房进行研判,并给予隐患等级结果,按照红、黄、绿三色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未发现安全隐患三个等级进行分类标识,分类采取整治措施。五是雁塔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街道建立三级网格化巡查机制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自事权下放以来,我中心承接了房屋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及自建房和城市既有房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大量业务,同时质量监督工作专业技术要求高,需要掌握大量的行业法规以及各类技术规范,随着工程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建设的造型、结构类型、结构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很多突破原有技术标准的超高、超常、超深的结构,并伴随着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工程建设带来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二是“提前介入”类项目纳入质量监督后,按照“程序容缺、技术不容缺”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但由于存在前期程序性技术缺项,在规划、消防、人防、施工图纸会审等方面存在瑕疵,质量监管“技术不容缺”要求难以百分百落实到位。三是室外工程质量监管较为薄弱。由于在审批监管中,室外工程施工许可等监管政策不够明晰,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依据不足,造成在质量监管中难以有效开展。四是市政工程以及老旧小区项目由于各项审批滞后,我中心按照《雁塔区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采取建设单位承诺申报制进行程序容缺,但由于建设单位申报不积极,造成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缺乏法定依据。五是在建工程装饰装修无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无法可依。目前在监的很多项目无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无法图审,导致质量监督没有依据。同时很多项目为毛坯竣备精装交付,在竣工验收时很多事宜无法界定,后期业主精装投诉问题较多,处理存在难度。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落实每周科室学习培训,通过有针对性的邀请上级部门或行业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加强多方面专业技术知识学习,提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科室每个人都能成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全能人才。二是借鉴“三中心”项目审批改革的经验做法,结合《雁塔区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完善装饰装修、室外管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法规及程序指导意见,使得对于“提前介入”类项目的“程序容缺、技术不容缺”要求和措施能够全面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及时完善“提前介入”类项目监督手续。对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项目,质量监督按照前期经设计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监管,在项目封顶竣工前,由建设单位联合五方主体完善完整的设计图纸及其他申报资料,待项目前期申报资料齐全后,及时完善质量监督手续。四是将室外工程纳入质量监督重点。以投诉实际指导质量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将室外工程纳入施工许可范畴,同步将室外工程尤其是室外管网作为单独分项进行质量验收,从细微薄弱处着手强化监督、做好服务。五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牢记主业主责,不断提升质量监管水平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监管效率。强化法规和业务研讨学习,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人才的培养,适应新形势下质量监督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学习保持实用性、常态化。二是主动担当,提升监管水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质量监督相关文件精神,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以“服务、监督、处罚”作为工作的起步和落脚点,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三是有侧重的进一步做好质量监管工作。一方面,把回迁安置类项目和市政工程作为监管重点,在月度检查、专项检测等工作中细化举措、严格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以投诉焦点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强化群众反应诉求强烈的防水工程、室外管网(道路)、装饰装修等过程监管,严格按照监管标准核查每一个工序和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四是建立项目奖惩制。积极推进项目月评“红黑榜”制度,综合考量项目现场质量管控情况、月检情况、整改回复情况等,对各项目每周一小评、每月一通报,对“红榜”项目在各类考核评优方面积极推进;对“黑榜”项目在月检频率、实体抽测方面给予更多倾斜性安排,发现涉及严重质量问题的须返工处理并将依法依规采取措施。五是探索优化第三方服务工作。总结一年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相关经验,通过人员配备、制度细化、管理方式等方面的优化,不断提升第三方服务的水平,为建设工程的监管发挥更大的效果。(二)精益求精,确保其他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一是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专班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做好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房屋住用安全。二是做好投诉回复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民”,把“认真、敬业、为民”六字方针弄懂、吃透,在工作中实践、落实,确保投诉回复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做好处遗工作,根据《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市资源发{2021}188号)文件,按照证缴分离、民生优先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