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情况(一)降槛扩面,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一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援助。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网上办、预约办、快速办等便捷办理方式,深化“e+法援”模式,政务网等方式网上办理,实现群众法律援助“智能办”。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合理压缩申办时限,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为即申即办,解决缺少部分材料的受援群众时间紧急、急需办理的问题。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对涉及弱势群体就医、确权、侵权等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都给予法律援助。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权利。三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未成年人、残疾人、65岁以上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智慧法援信息化平台”运用上呈现“三个第一”工作成效。全年在全市法律援助咨询数据录入率第一;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量第一;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录入率第一。(二)疫情期间,法律援助服务“不打烊”。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法律援助中心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法律援助服务,结合疫情防控升级,由每天两名值班律师调整为固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专门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或“12345”市民热线电话咨询解答。确保了在疫情面前法律援助工作“不打烊”。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8天共解答来电来访176人次。(三)创新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法律援助多项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和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一是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实现法律援助“一体化”受理,群众申请援助“一站式”办结。二是在区法援中心设立“服务民营企业窗口”,对民营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并实行优先办理。三是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服务,变“坐等群众来访”为主动上门服务。四是推行法律援助“全市通办”,高效应援,方便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四)认真准备,省厅调研刑辩全覆盖工作。调研组一行就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刑辩全覆盖工作、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刑辩全覆盖试点、完善值班律师参与刑辩全覆盖的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调研。对我区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五)无人律所”进大厅,法律援助服务更智能。实现“7×24”小时无间隔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智能化的“无人律所”使群众可亲身感受“互联网+律师服务”带来的便捷,为群众提供智慧法律服务。该工作先后被人民日报、雁塔融媒等新闻媒体报道。(六)全面做好,市法援调研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工作组一行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对雁塔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体情况、实体平台建设情况、资源情况、创新服务工作情况、组织保障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调研。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进行高度评价。(七)扎实开展,法援经济困难承诺制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率先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采取书面承诺方式,不需要再提供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实现你“承诺”,我“办理”。使法律援助审批时限从“减证便民”到“无证便民”有效转变,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使法律援助申请更加便捷人性化。现已明确13类可适用的情形,截止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申请22件。(八)多措并举,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开展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全程指导,实现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办案机关多方监督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回访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法律援助案卷定期评查制度,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骨干和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组成评查组,在日常结案交卷审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形成书面评查报告,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进行通报反馈,指出问题、明确标准,强化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通过评查,从中发现了一批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例和案卷。区司法局对陕西睿和律师事务所等10个先进单位和李佳悦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九)严格审核,实现结案归档高标准。严把结案审核关,区法援中心明确专人对办结的案卷进行统一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结案审核不予通过,并退回承办机构,由承办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案件质量合格的,按程序发放办案补贴。为了进一步调动援助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严格案卷质量和标准,经局党组研究,我区从2022年12月14日起,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达到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标准。(十)区政协主席贠孝民一行莅临区法律援助中心调研区政协主席贠孝民带领区政协部分常委会班子成员和政协委员一行19人,就围绕区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的建议》进行专项视察。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走访、听取工作人员介绍等形式,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情况,并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座谈。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取得成绩予以肯定。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28余件。(全年目标任务150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其中民事444件;刑事1383件;行政1件。受理案件量排名全市第一。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4691件,网上咨询133人次,已答复网上咨询133件,满意度达到99%,挽回损失近627万元。三、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案卷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开展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宣传活动不及时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锚定‘两优目标’勇夺‘三战三胜’”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应援优援、应援尽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奋战‘一三五三’,建设美好雁塔”贡献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按照“应援优援、应援尽援”的要求,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法律援助案件指派,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件。一是进一步加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培训力度,评选表彰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幅度。二是不断督促法律援助律师,将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卷提交归档。三是要把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四是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五是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六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法律援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