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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3-03-13 16:1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 杨刚
开办资金 377.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5.27万元 284.5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在雁塔区卫健局领导下,市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雁塔区卫生监督所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我单位从以下几点进行开展(一)医疗机构监督工作2022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425家次,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共计481家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92家,行政处罚138家,建议关停40家。(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2022年共检查辖区内公共场所1648户次,其中住宿432户次、美容美发673户次、娱乐场所86户次、其它场所457户次,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户次,消毒服务机构8家,消毒产品零售企业17户次,控烟专项检查67家。公共场所量化工作:2022年量化分级管理单位数295家,其中量化分级管理住宿场所34家、洗浴场所10家、美容美发247家。(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2022年针对检查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检查共计498户次,其中大学、中小学校158户次,幼托机构340户次。监督检查二次供水经营单位216户次,监督检查现制现售制水机67台。(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2022年放射卫生、计划生育、母婴保健、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机构等监督检查210户次。(五)稽查信息科工作对辖区内1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参与二六二、长延堡、大雁塔、曲江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等建设项目指导,培训并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议暨例会2次。同时通过陕西省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系统考试培训系统,新增填报注册协管员21人,总注册45人、培训人数45人、考试通过人数45人。开展全年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评查全年一般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案卷43份。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无证场所非法行医方面:2022年雁塔区卫生监督所共出动人员234人次,车辆49车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共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行医工作11次,查处无证行医场所7家,其中“黑医美”2家,张贴打非公告7张,没收药品1箱,血压计1副、针灸针6盒,捣毁灯箱1个,拆除宣传板1块,拆除锦旗6幅,拆除门头1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起。罚款金额共计1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9959元。查处医疗机构中非法行医案件5起,罚款金额共1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500元。(2)近视矫正业务专项整治检查方面:出动人员61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共检查了67家机构,其中检查医疗机构13家,非医疗机构的验光眼镜店54家,未发现存在涉嫌非法行医的相关问题。(3)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积极开展2022年国抽“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本年度,雁塔区卫生监督所双随机单位共计213家,监督完成213家,任务完成185家,关闭28家,完结率100%。查处案22起,罚款总计61000元。(4)投诉处理工作2022年共收到各类投诉313起,投诉处理率、完结率均100%。(5)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医疗机构网格化工作检查方面:截止目前雁塔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包抓医疗机构共计检查1817户次;监督检查辖区内隔离酒店87户次,均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核酸采样点检查方面:对辖区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点检查381户次。10月3日至12月7日期间派专人全程负责督导交大一附院和罗塞塔公司核酸检测点工作;新冠阳性患者家中消杀工作:完成辖区内阳性确诊病例家庭的终末消杀监督工作,并建立消杀工作台账,将相关资料一一归档,做到一户一档。核酸样本转运12人次,同时对辖区内消杀公司相关资质开展了监督检查,下发指导文书4份。(6)行政处罚本年度共计行政处罚199家,共处罚金额1011125元。其中公共卫生科处罚46家,罚款金额422959元;医政卫生科处罚138家,罚款金额576466元;学校卫生科处罚4家,罚款金额64700元;职业卫生科处罚11家,罚款金额157000元。三、存在的问题1、投诉满意度要求达到100%,不易做到。因为有存在投诉人恶意投诉,仅仅是为了要赔钱。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同配合、联动执法,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承担其中部分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划分并不清晰,各部门“各自为政”,致使投诉人不理解,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象。2、执法能力与执法专业性方面也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现有执法队伍中有法学和临床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较少监督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素质有待加强,执法能力有待提高。3、卫生监督系统外部执法和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效率不高,执法工作不够深入,卫生监督体系协调性有待提高。4、非法行医隐蔽性越来越强,性质鉴定困难,查处工作难以开展,导致不仅发现困难并且对现场取证造成阻碍;群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不清晰,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缺乏认知,并不能对非法行医线索及时举报;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作用不明显,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责任不到位。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按照市卫健委、区卫健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2、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保障能力,做好各类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任务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3、认真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国家双随机任务工作要求,按时录入信息和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做到上报率100%,确保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4、做好迎接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及其释义,对监管单位逐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监管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等相关单位在每次国卫复审中均能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顺利通过国卫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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