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榆林市> 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3-03-13 16:02
单位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市本级,包括榆阳区、横山区、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空港生态区、科创新城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查处的督办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天源路63号
法定代表人 赵雄飞
开办资金 99.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9.83万元 132.9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7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2年7月变更开办资金,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监察支队坚持“全系统争先、全领域创优”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案件查处、指导督办两项法定职能,积极开展“八大专班”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十五项专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创建党建品牌,强化政治引领。以625数字作为支队党总支党建品牌,通过“六铁、两保、五举”的做法,实现“党建红、自然绿、执法蓝”目标。(二)加强廉政教育,提升作风建设。充分利用每周两次集体学习会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全年共召开党建专题会22次、队务会23次、集中学习会45次。(三)严格日常执法,全面履职尽责。全年出动巡查人员3200多人次、开展动态巡查1300余次,发现违法线索100余条。严格按照“月清、季核、年评估”要求完成了25批次,18392个土地卫片图斑核查和填报任务。全市土地卫片违法立案169宗,查处结案118宗,结案率70%。部下发矿产卫片图斑77个,立案查处4宗,结案4宗,罚款17.9万元。全市共立案311宗(其中土地292宗、矿产19宗),复耕79宗、9131亩,其中市本级立案83宗,复垦9宗、面积273.5亩。(四)积极问题整改,避免约谈问责。抽调8人驻市局专班办公,筹备召开各类调度会17次,印发工作简报14期,发督办、提醒函22份。2022年前督察发现问题1050个,截止目前整改906个,整改率86%。2022年下发疑似问题2669个,经合法性举证和立行立改,初步认定违法问题243个,截止目前整改185个,整改率76%。违法问题个数同比下降52%、违法占地面积同比下降60%、违法占耕面积同比下降59%。(五)租赁土地核查,摸清全市底数。完成全市租赁土地核查工作,制定《榆林市租赁土地核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已汇报市政府。(六)开展专项工作,遏制新增违法。一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铁拳整治”专项行动。二是持续开展全市违法用地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上报省厅的2435个违法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持续推进WJBS深化巩固工作。四是推进黄河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排查违法线索67条,均已完成查处整改工作,配合黄河流域涉水问题排查问题项目10个。此外,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油气存储违法用地整治、河湖长制等工作按照要求稳步推进。(七)及时受理办理,化解信访维稳。共接待群众257批次510人,接听咨询电话380人次;接收信访案件241件431人,其中本级来访40件97人,本级来信34件50人,国家网信平台69件114人,部网信平台73件136人,上级纸质交转22件31人。线索平台3件3人,截止目前,已办结202件,未办结39件(均在办理期内)。(八)创新工作模式,推进乡村振兴。派驻董家湾驻村工作队为村上争取到15个项目2000余万元。打造了电商直播孵化基地和创客团队,拥有粉丝200余万,月销售额45万元。在驻村第一书记郭波的推动下,三村党支部跨村联合成立了董家湾党总支,建立了三村生态联护、产业联动、品牌联培等九项工作联动机制。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625”党建品牌被评为市直系统十佳党建品牌,并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大会上做经验介绍。二是“三同九联”赋能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在榆林市首创“三同九联”工作模式,得到省市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帮扶的子洲县苗家坪镇董家湾村获评陕西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点。三是攻坚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完成了2020年、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关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低于5%的比例要求。四是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显著。11月3日召开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予以肯定,共计完成问题整改832个、完成率79.2%,位居全省前列。五是率先厘清了农村住宅类违法用地监管查处职责。提请市政府办印发了《榆林市土地督察和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住宅类违法用地查处和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等问题整改,全省首家明确了农村住宅类违法用地监管查处职责。三、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大执法”体制尚未形成。《查处规程》明确“大执法”自然资源部门内部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也要承担具体执法工作,不能只管审批,不负责执法。自然资办函〔2022〕1729号、省自然资执发〔2022〕38号再次明确,各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克服“执法仅是执法局、队、科、股的事”的认识偏差,各内设业务机构要对照职责清单,认真履职尽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从严把好业务“监管关”,做到用地和规划“批、供、用、补、查”全方位常态管控,实现用地和规划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动态监管。形成执法监察“大执法”体制,才能将违法用地真正“清零”。二是没收后的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移交难、接收单位不明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于九十日内交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但在案件办理实务中,无法顺利移交没收的建构筑物问题成了案件闭环的阻点,主要问题集中在相关政府对民营企业、个体违法建构筑物移交时不接收,市级层面没有正式文件明确具体接收部门,致使移交物不能及时移交。三是没收后的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拆除执行难。《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又未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拆除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拆除执行。但在实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却作出了由申请部门执行的裁定,该裁定违反了“公权力非经法律规定不得授予与转移原则”,同时因法律未赋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根本无法自行组织实施,导致执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四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保障不够。市执法监察支队70个编制72人监管榆阳、横山和中心城区以及高新、科创1.25万平方公里,监管面积是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20倍,但人员力量仅为1/16。另外,执法人员没有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标识公务车辆,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法行为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四、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争先创优考评机制。对9个科室、6个大队进行季度排名并张榜公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建立疑难案件会审机制。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对违法案件预审进行全程指导,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法律专家集体把脉会诊,群策群力解决疑难杂症。三是完善案件查办机制。制定《榆林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流程》,明确了案件查办各个环节的时限。四是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同公安机关建立“合署办公、二项保障、三项机制”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同检察机关建立自然资源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同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建立动态巡查和违法制止联合工作机制;同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建立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625”党建品牌创新建设,奋争成为行业特色、全市一流、全省先进。进一步提升驻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政策支持为引导,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力争成为全县第一、全市前列、全省知名的驻村工作队。(二)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2023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部下发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按“月清、季核、年评估”的要求及时填报、确认,确保2023全年卫片执法工作实现“三降一提升”。(三)强化执法监察日常监管工作。夯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执法监察全过程监管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按照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工作质量,规范案件查处程序,提高案件的结案和执行到位率,积极参与省、市优秀案卷评比,争取案卷质量达到部级优秀。(五)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提前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持续推进源头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稳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全力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六)稳步推进专班专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稳步推进全市WJBS清查整治深化巩固,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建房专项摸排、黄河流域专项执法工作等专班工作,持续全力配合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河湖长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