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金融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榆林金融大厦入驻机构的综合服务工作;开展金融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的融资推介、对接服务工作;开展全市投融资合作交流服务工作;开展金融人才培训教育服务工作和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开展全市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青山中路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峰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04万元 | 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金融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主要工作(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2022年,中心党支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实堡垒,把全体党员干部锻造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过硬队伍。1.持续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一是提升思想引领力。制定年度、月度学习计划,同局机关举办“献礼二十大金融自奋发”榆林金融十年展。二是提高组织战斗力。严格落实基层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积极抓好党员发展,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从严从实落实“八小时之外”日常监督,告诫全体人员注意身份和言行,强调在“八小时之外”尽可能多地参加公益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发挥自身作用。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布假日期间“九严禁”,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廉洁意识。(二)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优化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归集,接入税务数据,实现中省“信易贷”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平台移动端及微信小程序,扩大平台适用范围。与榆林农商银行联合建模实现全流程“一键放贷”,优化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和体验感。2.大力发展基金业务。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推进煤转基金等6支子基金,带动形成基金规模83亿元,投资项目34个。引入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正在设立朱雀双碳基金、丝路基金等6支基金。(三)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发展1.建成投运榆林金融中心。榆林金融中心于2022年2月22日正式投运,已入驻22家金融机构,基本形成多元化金融业态和服务功能。2.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引资。依托榆林金融中心和促进金融发展政策,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民生银行榆林分行12月26日举行开业仪式,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榆林服务基地,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全景网榆林中心、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榆林分站、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6个机构成功落地榆林;积极引进中信证券、长安信托、大唐财富等在榆设立分支机构。依托在榆保险机构引进亚申科技和苗牧实业项目。(四)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1.加强政策引领。出台了《榆林市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榆政办函〔2022〕117号),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农业农村发展,加大支农资金投放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实现金融最大力度服务乡村产业发展。2.扎实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持续宣传小额信贷政策,加大承贷银行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投放力度,进一步提高新增贷款规模、获贷率,同时强化协调督导,化解逾期风险。3.探索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一是推广运用扶贫保险产品,大力开展佳县、吴堡、定边、靖边等县市区“扶贫保”项目,为10万余名农村人口提供保障。二是创新开展“保险+期货”项目,完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引导平安财险与国元期货在佳县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为农民稳收增收保“价”护航。三是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印发《2022年榆林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榆林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创新开展羊子、牛犊保险和苹果、红枣价格指数保险,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保障作用。四是发挥市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榆林市产业扶贫基金瞄准龙头企业,探索“基金引导、专业运作、扶强带贫”的新路子,已投4500万元,涉及羊子、驴、杂粮、农贸等产业,助力带动贫困地区增加就业、稳定增收、脱贫致富。(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度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总观摩会上,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荣获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称号。(六)严厉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处非领域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到位一处理”涉非涉访涉稳案件办理原则,督促涉案地处非办建立“一案一策一专班一台账”工作机制,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入库管理,逐级夯实属地管理责任,集资参与群众总体平稳,经济社会持续平稳。(七)持续推进金融基础建设1.加强金融统计工作。一是印发《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按月发布榆林市金融统计信息,按周形成《金融周报》发布全国经济金融大事要事。二是建设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多次外出调研,形成《榆林市金融统计及风险监测平台建设方案》,《榆林市地方金融统计及风险监测平台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方案(代可研)》并获批,完成财政预算批复、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程序,目前正在商定建设合同等事宜,准备进场建设。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形成人才交流机制。农行榆林分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同志挂职交流。二是培养干部队伍。完成新提拔任用、录用人员期满考核工作。3.加强金融宣传。常态化开展防非处非宣传活动。在集中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七进”宣传,通过陕北说书、陕北秧歌、发放宣传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网站、微信、抖音、快手等宣传工具,广泛普及防非处非知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截至目前,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入驻金融机构45家,入驻企业74595家,发布融资需求93.36亿元,成功撮合595笔、77.98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榆林金融中心于2022年2月22日正式投运,已入驻22家金融机构。民生银行榆林分行12月26日举行开业仪式,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榆林服务基地,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全景网榆林中心、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榆林分站、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6个机构成功落地榆林;积极引进中信证券、长安信托、大唐财富等在榆设立分支机构。依托在榆保险机构引进亚申科技和苗牧实业项目。(三)截至12月底,全市2022年累计投放小额信贷6656户33105.45万元,贷款余额11597户5.33亿元。(四)2022年全市新增非法集资案件1起,案件风险总体可控;61起存案销号12起,销号率20%,清退比例80%,基本实现“案结事了”,50起现存案件(含新增)挽损率33.91%、较上年度增加1.28个百分点;接访群众批次和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0.96%和43.92%,集资参与群众总体平稳,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圆满完成了省考和市考指标下达的工作任务。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客观审视当前形势,与高质量经济发展需要的强力金融支撑相比,短板依旧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功能不足。全市金融体系中,保险投资、证券、信托、租赁、商业保理、消费金融、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均未对传统信贷形成差异化服务和有效补充。(二)金融专业人才缺乏。金融机构专业人才不足,无法满足金融业加快发展、改革创新的要求。四、整改措施(一)充分发挥榆林金融中心功能,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工作,建立金融超市,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信托管理、科技金融、财富管理、消费金融等新业态,引进、培育、壮大第三方金融服务中介机构。(二)依托西安交大榆林金融研究院,并同其他高校举办金融专业知识培训,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能力作风建设,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践行初心使命。(二)进一步完善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强化保险保障服务功能,提高政府引导基金运用效率,提升担保服务能力,完善各类中介服务。(三)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绿色经济、科技创新、普惠和“三农”领域的支持,发挥重点支撑作用。(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打造高素质金融干部队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金融政策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运用金融知识谋划推动发展的能力。(六)加快建设金融统计及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门户网站,加强金融统计和宣传等工作,提升金融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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