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落实雁塔区应急局依法承担的执法职责。行使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及地质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方面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的行政处罚。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牵头处理举报投诉。指导街办监督检查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武颖 | |
开办资金 | 4.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6万元 | 4.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2022年3月11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设立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雁编发〔2022〕6号),批准成立雁塔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2年6月正式挂牌。截至目前,已完成执法队伍人员划转、三定方案批复、执法车辆统一标识及编号喷涂、统一制式服装及标志配备、执法证件备案更换等工作。同时,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将包括事故调查费、执法装备费、专家费等在内的各项经费指标纳入预算,为“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终端、打造“三室一库”标准化创建基本完成、推进“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落实打好基础。(二)改革后执法大队基本情况改革后雁塔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人员编制性质为事业编制,无工勤人员。执法改革以来,执法队伍编制由12人扩充到18人,目前已完成划转15人,在执法大队从事执法工作的6人,借调机关及其他单位9人。2022年以来,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检查48家次、发现违法行为42次、责令整改23次、行政处罚立案13起,处罚金额44万元。(三)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下半年,按照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的《西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的规范要求,完成人员划转,设立“调查询问室”、“案件档案室”、“装备器材库”,“三室一库”建设满足工作需求。二是坚持依法执法制度管人。制定了包含《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在内的二十一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三是自主开展执法队伍系列培训,定期组织面向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2022年共开展培训5次。(四)执法效能提升方面行刑衔接工作落实方面:完成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首例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为了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厅市局关于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的工作要求,我局在2022年初依据部、省、市关于行刑衔接的制度规定,结合执法实践,分析安全生产领域罪名特点,制定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作为我局行刑衔接的基本程序依据,为我局行刑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2022年9月1日,我局在辖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查获了一批非法储存销售的甲醇,查封扣押甲醇23543L,经立案调查分析该违法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我局于2022年9月5日将该案移交公安雁塔分局立案侦查。典型案例报送方面:我局按照中、省、市关于典型案例报送文件要求,认真编写典型案例,严把时间节点,2022年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超额完成,达成“双报送”100%的目标。3件典型案例被市局予以通报肯定。“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方面:“互联网+执法”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硬件配置方面2022年执法大队购买了4部华为全面屏平板、2台便携式打印机,作为“互联网+执法”系统终端专项使用。“互联网+系统”由专人负责,针对系统的调整适时向全体执法人员做应用培训。2022年度已产生的执法检查数据均录入完成。(五)执法规范性建设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定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对照“三项制度”考评指标逐项对照落实。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方面,我局在“雁塔应急”公众号上公开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等在内的需要公开的所有内容,做到事前公开;全体执法人员均能做到持证上岗,坚持亮证执法,明确告知相对人权利义务,做到事中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创建落实及“双公示”工作要求,坚持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系统公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实现事后公开。二是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落实方面,我局充分发挥制式执法文书在每一执法环节中的作用,规范填写,实现痕迹管理到位;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送达、执行执法行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执法音像资料集中存储至移动硬盘统一储存保管,客观全面记录执法活动全过程;我局制定《雁塔区应急管理局案卷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在执行完毕后及时装订成卷,年终统一归档保存,规范案卷管理,保障执法行为形成闭环。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因我局编制不足,尚未设立专门法制审核机构,我局实施法律顾问和局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初审的法制审核模式,在今年查处的非法储存销售甲醇案中,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严把程序关和证据关,启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对该案进行专业法制审核,为顺利实现行刑衔接提供了法制保证。(六)基层执法创新机制方面一是总结梳理相关执法程序规定,为提升执法规范性不断努力。为不断提升雁塔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我局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梳理总结,制定了《雁塔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举报投诉受理、执法检查、立案调查、陈述申辩复核、听证举行、送达执行等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便于执法人员学习应用,降低了学习成本,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二是开展内部自查,倒逼执法人员提升自身工作素养。建立《案卷编号统计信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表》等台账清单,信息统计常态化,保障执法数据信息有据可查,通过案卷编号、信息登记发现执法人员执法是否超期、文书填写是否规范,证据资料是否合法等问题,倒逼执法人员自觉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三是约谈警示机制常态化,促进企业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为推进《安全生产法》关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职责的规定,落实“一罚了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升企业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员履职的自觉性,2022年我局启动了警示约谈机制。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和普法教育,以案释法,督促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切实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自觉正确履职,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已对11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实施警示约谈,对帮助企业建成良好安生生产体系起到了促进作用。(七)信访及举报投诉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举报投诉登记档案制度,全面准确记录举报投诉受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形成闭环。对于举报投诉编写目录,分类保存,年终全部归档。2022年,执法大队共处理各类举报投诉54件,其中群众举报投诉11件,12350转来的举报投诉11件,12345转办的举报投诉18件,人民网留言1件,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12起。以上各类举报投诉均及时核查,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和12350、12345答复回复。市局下发《关于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情况的通报》(市应急发〔2022〕101号)显示,上半年我局流转办件和自行接办均排名全市第一,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着力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二、取得社会效益一方面2022年,执法大队以预防事故发生为目标,细查严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这一年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起数较上年下降,对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大队全员始终保持将群众利益置于首要位置的工作初心,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善后赔偿事宜,向群众提出解决办法,协调街办、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为群众提供帮助,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缓解了社会矛盾,树立了应急管理部门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三、存在问题(一)执法力量: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新设立后承担的工作职责在原安监执法大队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且执法工作量扩大,监管范围增加对新大队均形成不小的挑战。机改之后基层应急部门与原安监局相比职能也剧增,而局内行政编制人员远不能满足局内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故大队人员被长期借调至局内相关科室工作的局面并未改变。据了解,这是基层应急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也与执法队伍改革初衷相悖。另一方面缺少专业技术型人才:应急部门承担的检查任务覆盖面广,专业性增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执法人员整体专业素质水准要求越来越高,而现有执法人员不具备这一素养,缺少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型人才给目前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阻碍。(二)缺少法制审核机构:由于我局“三定”方案未设置法制审核机构编制,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不足,无法成立法制审核机构,大大增加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风险。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建设。法制机构设置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务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明确要求。积极对接上级机关,建议其制定应急管理系统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对法制机构设置提出明确的编制要求,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提供依据支撑。二是一方面制定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明确不同违法行为的适用法律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加明晰的执法依据,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行为严肃性的同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让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人才配备向危化品、安全管理、法律等专业倾斜,加快推进《西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各项规定落实,人才配备向技术类倾斜,着力解决执法人员技术素养不足的问题,为执法检查的有效性提供保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2年8月15日被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通报表扬上半年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情况。2、三起典型案例办理被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通报表扬。3、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刊登一起非法经营危化品行刑衔接典型案例。4、办理全市首例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案例,被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给予雁塔区应急管理局集体嘉奖。2022年度无诉讼投诉。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