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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3-03-13 14:41
单位名称 澄城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弘扬人道精神,提供救助服务。依法保护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住所 澄城县晖福街北段民政福利园院内
法定代表人 潘栋
开办资金 15.6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7万元 7.68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全年利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以及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悬挂横幅4条,制作宣传版面14块,共发放救助管理法规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册子410份,防疫物品20份,饮品食品70份,救助引导卡300余份,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和寻亲服务认知度和满意度。(二)规范救助管理程序,积极做好救助管理各项工作。1.巡查工作,常态开展。合理规划和部署,围绕人员、时间、区域、任务“四到位”的原则,采取常规、交叉、循环等街头巡查方式,保障巡查制度的落实,重点对辖区内汽车站、火车站、繁华商业区、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全面排查,继续发挥23家临时救助站点作用,继续引导鼓励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同时,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优化简化流程,打造出一条便捷高效的救助绿色通道,对发现报告的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人员,确保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在城区范围内形成“10分钟救助圈”、镇村社区第一时间通知镇民政办同时确保30分钟赶到现场,形成“30分钟救助圈”。2.各项救助,有序实施。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目标,针对受助人员具体情况区别施助,切实做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3.风险防控,全面落实。我们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得”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防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交接班制度,确保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站内配置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为受助人员提供夏季消暑降温饮品。坚持每天打扫救助区域,做到床单被褥一人一换、严格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周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电路、电器设备,重点做好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安全事故等工作。4.倾心进行救助寻亲服务。借助公安部门科学技术、新闻媒体平台、医疗救治手段,打出寻亲组合拳,形成了卓有成效的“531”寻亲工作机制,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派专人负责交流,进行心理辅导,谈心谈话,从谈话内容上获取有用信息,帮助其尽早回归家园。5.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对符合安置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报请民政局党委畅通安置渠道,制定安置方案,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纳入特困供养等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常态化推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6.建立健全人员信息台账。将本辖区的精神障碍患者、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并组织干部职工实地走访或电话询问。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022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61人次,站内救助39人次,站外救助122人次;成年人救助72人次,未成年人5人次。临时监护2人,护送返乡20人,很好地落实了社会救助职能,使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保障。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仍不到位,政策宣传只是对县城内人员进行宣传,很少深入到户下宣传。二是主动调研少。下基层大多数是完成上级规定任务,不能扑下身子到各村、农户家了解流浪乞讨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不经常,摸底调查工作不细致,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意识不强。三是专业化程度不够。回访易走失人群时,由于缺少专业人员,在法制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工作上有欠缺,只是简单的进行慰问,不能进行专业性指导和救助。改进措施1.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各乡镇开展政策宣传;2.每个月安排人员深入各乡镇、各重点村、户家中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救助;3.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化服务技能。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结合“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健全完善寻亲工作机制,加大同公安部门合作力度,拓宽甄别寻亲途径,尽最大努力帮受助人员回归家庭。(二)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协作,开展街面协同巡查,充分动员清洁工、出租车司机、公交司机、保安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街面救助,引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救助服务。(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暨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四)加强救助管理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保障的衔接,有针对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现象。(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制定单位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救助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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