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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3 09:43
单位名称 靖边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自然资源调查提供保障服务。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和监测调查。
住所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1401室
法定代表人 贺军
开办资金 13.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32万元 28.33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大力开展自然资源工作,以保护自然资源为重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规范基础业务和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通过全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情况如下:一、主要业务活动(一)加大自然资源宣传切实提高全民依法用地意识。在群众来访咨询、下乡过程中,通过与用地户的接触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宣传,将最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定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做到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配合镇政府完成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切实抓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确保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21年我中心配合各镇政府完成建房手续地类勘查。(三)配合各镇政府完成卫片外业核查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抓好卫片外业核查工作。(四)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县政府和县局安排、我中心配合各镇政府,对乱占耕地建房进行清理整顿,对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拆除。(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二是配合地测站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及时排除危险。我中心配合各乡镇进行地质灾害大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及安全隐患。(六)2021年我中心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顿工作;2、2021年卫星遥感监测;3、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局和其他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自然资源调查提供保障服务。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和监测调查。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单位合并改制后,合并前的单位职能职责,不能继续履行,合并后的单位职能职责未开始履行,在配合其他单位工作过程中无法明确工作职责职能;2、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职能职责不明确,存在推诿扯皮现象。3、在合并改制后,因新机构未能及时成立,导致不能有效配置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及外业工作车辆。(二)整改措施1、合并改制后机构的成立问题,经中共靖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靖编发(2020)26号,关于印发《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成立,但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未配置,已上报市、县两局,正在积极沟通解决中。2、职责不明的情况,经中共靖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靖编办发(2020)10号文件,关于印发《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已明确,但并未开始履行,已上报县局正在积极沟通解决中。3、办公场所及工作所需车辆问题,已上报县局协调落实解决中。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认真做好村民建房和企业用地的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是加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21年,我中心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自然资源所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2022年我中心将认真学习党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围绕县局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积极履职,为全县自然资源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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