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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13 07:56
单位名称 吴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本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审批工作与城市低保工作相关事宜.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事处人民路三星二期二单元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锦武
开办资金 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66万元 72.55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政风行风一年来,我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围绕我县乡村振兴建设、民生福祉改善总目标,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帮扶,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办好民生实事。(二)强化信息核对,坚决开展低保治理工作我办通过全省信息核对平台,加强对低保申请人员的车辆、住房、工作、婚姻、残疾、户籍、统筹养老、工商注册登记、银行存款等各类信息比对,全年通过全省信息核对平台信息核对,以及与相关部分部门沟通,共计核查出婚姻、车辆、户籍等239条异常信息,经核查已清理83人违规低保。(三)强化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熟知城乡低保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和支持低保工作,从而促进工作效率的有效提高。加强对城乡低保信访受理,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低保问题我办及时调研核实,并及时回复群众诉求。二是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动态化管理,取消不符合城市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83人,全年共确定了城市低保户1171户2166人,年需保障金1762.71万元,确定城市特困供养对象28户、34人,年需保障金55.11万元。三是全面完成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提标任务,按月拨付各类生活保障金。二、取得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通过全省信息核对平台信息核对,以及与相关部分部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做细做实低保审,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经济效益。2022年保障城市低保户1171户2166人,年需保障金1762.71万元,城市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8户、34人,年需保障金55.11万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档案仍然不够健全,在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信息核对过程中无法及时联系当事人,导致信息核对工作无法及时有效进行。二是各村(社区)配备了民政督导员,壮大了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但亟待对这些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出台《吴堡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复核的通知》(吴政民发[2022]122号);二是强化居民家庭信息比对工作,进一步夯实镇(街道)核查反馈疑似问题信息的工作责任,畅通民政局与各镇(街道)工作协调机制;三是主动寻求财政、市场监督、养老统筹、车辆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积极开展居民家庭信息比对查询,继续开展对城乡低保的清查整顿工作,继续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范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完善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确保公平公正。(二)积极开展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复核工作督查指导,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队伍的业务指导,规范并提升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队伍业务能力。(三)积极开展全县民政督导员业务培训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