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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科学政策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23-03-09 15:52
单位名称 陕西省财政科学政策研究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财政政策研究,服务财政事业。全省财政政策调查研究;财政改革调研论证;组织协调全省财政系统的调查研究;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宣传工作。
住所 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 汪宏伟
开办资金 106.3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财政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8.94万元 412.67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财政科学政策研究所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科研所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调研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征集2022年度全厅调研课题的通知》,在各处室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两上两下”方式,与分管厅领导和各处室单位充分汇报沟通,印发《2022年度全厅调研课题安排的通知》,确定2022年度6个重点调研课题和40个处室(单位)调研课题,共46个课题,比去年增加5个。二是组织参加评奖。根据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关于评选2021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要求,在各处上报2021年度课题的基础上,筛选出2篇优秀调研成果,推荐参加评选。三是组织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研究选题推荐工作,共推荐4个方向的研究选题。二、课题调研工作一是继续进行2021年科研所牵头的《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夯实财政基层基础》《关于陕西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的调查研究》2个厅内课题以及《关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陕西省农村医疗卫生问题研究》2个高校合作课题的实地调研,将基层调研获得的数据和基层工作者提出的有效问题、对策和建议整理归纳,继续修改和补充完善调研报告。二是进行2022年《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财政支持农村养老问题研究》2个课题的前中期工作,形成调研提纲并细化调研内容,收集相关数据,完成基层调研的准备工作。三是参与《创新居家养老形式财政政策研究》《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财政压力测定与对策研究》《地方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研究——基于两省一市的实证分析》3个全国协作课题。其中《地方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研究——基于两省一市的实证分析》已完成初稿,《创新居家养老形式财政政策研究》《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财政压力测定与对策研究》2个课题按要求有序推进。三、财政宣传工作一是完成2022年度《西部财会》的宣传发行工作,截至目前,编辑出版《西部财会》11期,编印《财经信息集要》29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坚持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财政实际工作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全省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宣传政策、探索理论、交流信息、传播知识,在促进全省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筹备完成2022年度全省财政科研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做好财政科研宣传工作。三是完成2022年度财政部“六刊两鉴”在陕的宣传推广工作,荣获全国财政科研宣传工作二等奖。四是做好《陕西财政年鉴》(2021卷)编纂工作。印发通知,明确《陕西财政年鉴》(2021卷)编纂大纲和任务分解表,在体例确定、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内容梳理甄选、编纂稿件的过程中与各市(区)财政局、厅各处室、单反复沟通协调,力求更好反映出财政工作,积累资料。五是参与《陕西省志·财政志(1986-2010年)》编纂工作,荣获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持续强化管理改进作风。抓实、抓细日常管理,采取加强考评、谈心谈话、正面引导等多种举措努力扭转由于个别人员不参加组织活动、不遵守考勤纪律、工作散漫影响整个队伍工作作风的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继续修订完善科研所《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把新增绩效部分向肯干事、能干事的同志倾斜,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工作绩效和纪律等作为考评奖励的主要依据。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科研所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工作作风持续改进。2022年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党建工作和财政科研业务工作的融合度还不够;自身调研能力还需加强,财政科研工作起到的决策参考作用不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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