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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3-03-09 11:24
单位名称 白水县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住所 白水县东风路
法定代表人 赵建党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11万元 11.11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处·公益 从业人数  9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市容市貌改造提升工作。按照我局《关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了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30余人对居苑路、水门路、东风路等98家餐饮经营场所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对全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账,按照一街一景、一店一牌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隐患的门头牌匾广告设置责令限期整改。2、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持续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工作;坚持执法人员进店宣传,并动员门店利用LED显示屏进行标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彭衙小学建立了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组织学生参观学习;3、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二是严格落实清扫保洁,严格实行“两扫全天保”制度;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露天焚烧严密监管;严格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方面。二、社会效益情况。全年以来,共清理流动商贩920次,出店经营1050处,乱搭乱挂整治750处,乱堆乱放整治480件,乱贴乱画整治612处,露天焚烧整治2件,“门前四包”落实情况123处,乱倒乱排污水、废水整治93处,社会生活噪音处理630件,拆除棚(亭)、遮阳网(伞)、彩条布32处。对城区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安全出行的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30人次,执法车辆63辆次,纠违乱停乱放电动车720辆;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彩页1000余份,累积宣传达100余次,召开专题讲座3次,完成垃圾分类设施安装及使用小区31个(截止目前,完成7家生活垃圾分类站点提升改造)。仓颉路便民市场已建成投用。项目占地约3500平方米,项目夜市部分规划设计120个经营摊位、250张桌椅,可同时容纳800人就餐。目前,市场夜市入驻商户80余户,入驻率达67%,其余商户正在陆续入驻中。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相对缓慢,硬件设施配备不够;2.环保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环卫机械化清扫设备欠缺,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运维费用严重短缺;3.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设施建设;2.筹措资金,增添环卫清扫机械设备,进一步提升城区机械化清扫率;3.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推行“路长制”,按照道路全覆盖的原则,在城区内所有主干道设立路长。2.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确保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厨垃圾收集清运达到80%,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2%。。3.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工作台账;推进对营业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三是加大禁烧禁燃力度。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的监管、宣传力度,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工作。 四是强化干部职工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学习;设置内容多元化的培训课程;提升服务质量,下沉执法力量到社区,城管执法与社区联动,建立社区居委、城管队员、管服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机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关键小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