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乡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业务范围: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 |
住所 | 西乡县金牛路3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汪富华 | |
开办资金 | 11.3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9.47万元 | 51.4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1、强化疫情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为严格落实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美容美发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美容美发52户、宾馆37户、商场超市8家,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13家责令限期整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关停9家,行政处罚2户。2、开展生活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美容美发行业服务行为,重点从持证情况、卫生制度、美容仪器和化妆品的索证、消毒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共检查美容美发经营单位36户,下发整改意见书23份,行政处罚7户,并责令摘除医疗美容宣传广告,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整顿和规范了生活美容场所的经营行为。3、深入开展秦岭生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检查茶镇、白勉峡镇、子午镇3个镇辖区内住宿行业3家,发放监督意见书3份,责令2家住宿场所限期整改,规范经营。对5家其他(美容美发)行业,组织卫生院卫生协管员完成公共场所情况核查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4、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经营高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配合教体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场所醒目处是否提示游泳禁忌症者不得进入场所游泳的警示标志;强制浸脚池消毒液是否按时更换等。对存在问题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一家游泳场所一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进行立案处罚。(二)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1、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联合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4次,共检查4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43份,责令整改6家。二是根据县上统一部署,我大队联合教体、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对考点及考点周边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教体局、疾控中心、妇幼计生中心、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幼儿园评审1家,日常监督检查16家,乡镇依托卫生院卫生协管员监督检查达到全覆盖。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针对群众消费热点和春、夏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易发生的特点,及时发现并排除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检查生活饮用水单位5家、二次供水单位1家、检查涉水产品数9个。二是对城区内现制现售水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4家,对110个现制现售水销售点(其中小区销售点102个,乡镇销售点8个)进行随机抽查,对5个供水点水质进行抽检,检验报告均为合格。(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1、全力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围绕市县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对疫情检测、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点、疫苗接种、消毒隔离、医废处置、污水处置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方式对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用微信、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各类防控要求。共检查各类综合医疗机构家300余户(次),检查隔离点11家,发布防控要求信息60余次,出动监督员200余人次,车辆80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警告、停业整顿15家,行政处罚4家,罚款4000元。2、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卡口服务点和集中隔离点(酒店)医废涉疫垃圾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西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封控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应急预案》,针对医废、污水处置发现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培训,要求各医疗机构、酒店专班、高速卡口高度重视,熟练规范医废和涉疫垃圾收集、处置、运送工作,及时消除处置风险和隐患。与汉中市医废处置中心建立联动机制,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高速卡口的医废24小时内转运,医疗机构医废48小时内转运。每月与汉中市医废中心、医废产生单位核对当月医废产生数据,做到无缝衔接,保证全过程可追溯,杜绝医废泄露、再利用的隐患。据统计,2022年全县医废产419323.8672公斤,转运处置率100%。全年共检查各类综合医疗机构家300余户(次),检查集中隔离点(酒店)30余家,卡口服务点20余次,出动监督员200余人次,车辆70台次,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检查率100%。3、加强民营医院监管、依法执业。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依据《医疗机构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将全县365家卫生室及诊所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县要求每季度对全县5家民营医院的许可设置管理、依法执业、运行管理、传染病防控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率100%。对5家民营医疗机构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书面整改意见5份,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取缔2名游医,对其中一名行政处罚2万元。4、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卫生院协管员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掌握基本信息,通过专项检查及摸排,对全县26家矿山、建材厂,开展了尘毒尘肺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指导30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22家企业开展定期检测与评价。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知识培训,全年我们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活动4次,印发宣传材料1500份,出动宣传人员11人,宣传受众3800人次。三是按照国家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全年完成37家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其中7家矿山,建材26家,制造业4家。完成率100%。出动监督员80余人次,车辆50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整改通知10余份,并对存在问题的5家企业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四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全县29家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全覆盖。先后对3医疗机构DR机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进行专家评审,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及竣工验收。5、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以消毒产品采购索证及产品说明是否该规范为重点,对我县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综合检查,核实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查看销售药店有无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批件和产品安全性能评价报告以及产品检验报告、进货台账等,针对部分药店存在的索证资料为电子版的情况,监督员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要向厂家索取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印章,回访检查均已整改到位。共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5户次,责令整改5户。抽查消毒剂3种,抗抑菌剂31种,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产品标签也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各项日常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无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无一起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培训学习不够,开展技能竞赛、案卷评查、执法演练等活动较少,文书案卷制作不够规范,卫生监督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还待提高。(二)整改措施: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卫生监督执法中遇到的难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与镇政府、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规范涉嫌犯罪非法行医案件的移送工作。(三)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卫生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加大稽查督办工作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分析,不断提高处理效率和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