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具体履行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富县北教场 | |
法定代表人 | 梁智远 | |
开办资金 | 1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富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8万元 | 24.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加强宣传培训。按照县“八五普法”、“学法用法”安排,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农民丰收节”、“宪法日”等活动,利用乡镇集会、下乡检查、围绕农资、兽药识假辨假、农机安全、动物卫生监督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等内容,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开展普法宣传13次,编发手机短信10万条,微信朋友圈推送1个月,印发相关宣传资料3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30余台(次),在全县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二)加强执法监管。我大队严格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售假整顿和“亮剑2022”渔政、“私屠乱宰”、“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渔业、农机安全、定点屠宰、动物卫生植物检疫等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循线深挖,追根溯源,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挖案源线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等违法行为。先后出动车辆86台次、人员430人次。对全县化肥、种子市场排查,农药市场检查、牛羊屠宰市场整治等大型检查活动3次,其中农资7次,禁渔3次,宅基地管理1次,处理信访问题3次2宗,办理市长热线反馈问题3宗,办理部门交办案件12宗。严厉打击流动商贩1起,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三)案件办理情况。春季是农资销售的旺季,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市场安全。我大队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检查内容,分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了拉网式、多批次大检查,一是立案查办各类涉农案件8宗,其中肥料案件6宗、农药案件1宗、渔政案件1宗、农村宅基地案件11宗。现已办结8宗,没有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其中宅基地因我县是全国农村宅地基改革试验点县,正在改革过程中,相关制度、政策、职责都不明晰,因为11宗农村宅基地案件在完成现场勘验、询问笔录后,尚未定案,待政策明朗后再依法处置。二是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信访举报事宜,今年截至目前接到市长热线反馈案件3件,调解处理农村宅基地群众信访案件2起。我大队均在第一时间出动人员赴现场进行处置,其他都能够快速有效处理,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公平正义。(四)制服及办公设施改善。一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2〕229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政〔2021〕15号)的文件要求,我大队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17套。二是添置了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档案柜、沙发、服装柜等,维修了办公楼顶、厕所、下水及排污系统,确保在提升保障效能上为促进业务工作助力。二、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单位对张家湾镇水磨坪村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脱贫户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水磨坪村31户脱贫户,2户监测户,年初根据脱贫户致贫原因以及经济收入逐户制定了帮扶计划,后期落实了帮扶措施。积极参与全村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以及集中排查,对农户的“两不愁三保障”以及收入支出进行走访了解,并对一户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纳入监测范围,制定了帮扶计划和产业规划。今年10月对全村脱贫户进行了访问,为困难群众带去米面等生活用品,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三、工作亮点1.为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延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1〕283号)精神,我大队在学法用法中实现了全县55%的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累计全县行政村数量137个,覆盖行政村80个,示范户92户。2.为优化我县农资市场环境,提升农资经营门店个体工商户满意度,我大队在全县先后完成4个农资网络配送中心。覆盖13乡镇20万亩,通过网络配送肥料80万吨,农药61吨。3.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大队承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任务,目前已成立了组织机构,完成了方案的制定,预计月底前可全面完成补充调查任务。4.配合县宅改专班,负责塬面镇宅改工作,完成了6个示范村宅改工作,并打造了全省现场会观摩点2个。四、获得荣誉2022年3月,我大队先后被省农业检测中心评为“2021年度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先进集体”、被市支队评为“2021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件办理先进单位”。五、存在问题(一)执法经费困难。农业执法经费未列入县财政预算,经费困难,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影响。(二)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车辆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我大队现有执法车1辆,下乡检查常要租车。(三)执法培训学习还有待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量大面宽,需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以便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六、下一年度工作2023年,我大队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狠抓案件查办,确保我县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1.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2.加强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和“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强化保障,提升素质,真正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3.加强农业执法。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持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门店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中省市县级示范门店、诚信门店创建活动,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